为加快做好全市洪涝灾害报废车辆的快速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同时减少聚集,全力抗疫,郑州市公安局车管所简化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流程,推出报废车辆“绿色通道”服务,为群众“零跑腿”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业务。
近期针对部分群众亟待解决的涉水车辆报废问题,郑州市公安局车管所推出机动车注销业务“零跑腿”服务,即受损报废车辆所有人只需拨打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电话,工作人员会到车辆所在位置免费拖车。注销业务办理后,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第一时间会免费邮寄至机动车所有人手中,确保受损车辆所有人能及时对受损车辆进行处置理赔。群众全程业务办理“零跑腿”。
据了解,从7月23日至今,车管所已查验报废机动车5934辆,针对群众关心的受损车辆的报废、老号牌使用等车辆业务问题现场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已解答群众各类车辆业务咨询50000余次。
在报废机动车老号牌重新启用上,车主可根据使用年限,按如下步骤办理:原机动车号牌使用不满一年,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个人或者单位)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一年内同一车辆可以变更一次号牌号码。
要注意办理顺序: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有2辆车辆且车辆状态为正常,要先办理号牌互换,后办理受损车辆的注销登记;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受损车辆有2辆以上(含2辆)且老号牌均未使用满1年的,机动车所有人需购置1辆车在上牌后,按照先号牌互换,后办理受损车辆的注销登记的顺序办理。
原机动车号牌使用满一年,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者迁出后,原号牌会自动保留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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