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为缓解我市中心城区快速路(高架)交通拥堵,最大限度保障市民通勤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交警拟对我市中心城区快速路(高架)交通管制措施实施调整,现征求广大市民意见。
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调整措施
(一)07:00-09:30、16:00-18:30,快速路(高架):
①机场(南、北)路快速路(高架):奉化岳林东路—江北荣吉西路;
②北环东(西)路高架;
③东环南(北)路快速路(高架):鄞州浅水湾农庄口—镇海永旺路;
④环城南路高架;
⑤夏禹路高架;
⑥通途路高架;
⑦世纪大道高架(鄞州段、江北段、镇海段),禁止非浙B号牌机动车通行。
(二)快速路(高架)主要拥堵桥梁青林湾大桥、明州大桥、南翔桥禁货车。
1、07:00-09:30、16:00-18:30,禁止所有载货汽车通行;
2、07:00-21:00,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3、00:00-24:00,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总轴数4轴及以上的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低速类车辆(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和以动力驱动的非道路车辆,如叉车等)通行。
二、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1、关注宁波交警微信公众号。通过“意见反馈”提出意见建议。
2、电子邮件:1131803466@qq.com。请在邮件标题加注“关于中心城区快速路(高架)交通管制措施调整的建议”字样。
3、联系电话:0574-81981131;传真电话:0574-81981083(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宁波晚报记者 王思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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