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鄞州、江北、海曙
3地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
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事关义务段课后服务
一起来看↓
征求意见!鄞州9月全面实施义务段课后服务
市民朋友:
为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双减”政策,鄞州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于2021年9月全面实施,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朋友通过留言、来电、来信等方式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0574-89295205
联系邮箱:yzjyj@nbyz.gov.cn
来信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鄞州区教育局办公室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9日
工作原则
——对象全覆盖。在家长、学生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起覆盖小学、初中的课后服务体系,做到能收尽收,面向全体,满足家长、学生需求。
——主体全协同。整合全社会育人资源,建立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体、社会专业人士共同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实现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
——五育全融合。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将课后服务作为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延伸,教育引导学生增长知识见识、增强综合素质。
——成本全公益。坚持公益性、低成本原则,强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建立政府兜底、家庭和社会合理承担的成本分担机制。
——培养全链条。结合学校特色,精心设置课后服务课程,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深化因材施教,提供适合的教育。
明确课后服务内容
(一)全面开设放学后托管服务。托管服务可采取“基本服务+四点钟学校”的模式。基本服务包括看护、指导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等;四点钟学校根据学生兴趣与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在正常教学日期间,学校应每天开展托管服务,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每天托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及开设晚自习的初中学校,可结合实际确定托管服务时段。
(二)因地制宜开设初中晚自习服务。基于学校自主、学生自愿前提,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在教学日周一至周四晚上可为初二和初三年级学生提供晚自习服务。考虑学生身心特点,初一年级原则上暂不组织晚自习。初中晚自习服务主要为部分确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场地和条件;同时对有需要的学生开展个别辅导、自学指导、学业答疑等。非寄宿制初中学生在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迟于20:30,并允许学生早退;寄宿制初中晚自习安排应充分保障学生寝前准备与睡眠时间。
(三)积极开设学校周末开放服务。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在周六上午可为初中学生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为学生提供学习场所,在不上新课前提下,开展培优补短和丰富多彩的文体、艺术、科技、阅读等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学生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参加。
(四)开展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市区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不断丰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并免费向学生提供,供学生选择学习和自我评测。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线上学习资源,不得影响正常休息和睡眠。
(五)广泛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小学、初中要积极为学生创设丰富多彩的暑期生活环境,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充分享受假期生活。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的力量,多途径、多形式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暑期托管服务可分期安排,也可根据需要集中安排,但不得利用托管服务时间讲新课。
(六)课后服务还包括为在校学生配套提供的就餐服务。
提升校内教学效率和质量
(七)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要做到按课程标准进行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节奏,构建学为中心的“生动课堂”教学模式。各校要严格执行均衡编班制度,小学阶段要做好幼小衔接工作,一年级严格零起点教学、推进快乐晨间活动。初中阶段尊重学生学情差异,落实因材施教,推进分层走班教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八)深入推进教学改革。通过课堂、课程、作业、作息、评价等方面的教学综合性改革,营造轻负高质的教学生态。构建生命、生活、生存的“三生”课程体系,落实《鄞州区中小学习习惯养成学段重点目标》。重视绿色教育评价,改进考试办法,控制考试难度,推行等级制评价,降低考试压力,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坚决纠正唯分数评价学生的倾向。
(九)科学合理布置作业。按照“分段定量”、“分人定责”的原则,建立校内作业公示制度和作业调控机制,确保作业总量不超标、作业结构更合理。鼓励分层布置作业,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克服机械的、无效的作业,杜绝重复性的、惩罚性的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更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在教师指导下,小学生应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应在校内至少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丰富课后服务模式
(十)实行理事管理。坚持学校为主、多方参与,各校组织实施课后服务要积极成立“课后服务学校理事会”,理事会一般由各校校级领导、校家委会、师生代表、镇街村社负责人组成。理事会要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课程计划,组织开展课程活动,做好场地设备维护与后勤安保服务,进行课程服务质量评估,构建符合学校特色和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后服务体系。
(十一)公益名优组团。动员社区、行业协会、志愿团体等公益组织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争取文化、体育、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向学校提供公益性服务活动。鼓励组织名优骨干师资到薄弱学校开展综合素质类专题讲座、主题报告、在线答疑、个性辅导等课后服务。鼓励不同学段学校互动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十二)购买社会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办班。
加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
(十三)建立“1+X”课后服务师资库。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为主承担,学校可根据学生需求和课程设置需要,聘请专业师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上述外聘师资选用,由各校课后服务理事会审议、选聘,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各校理事会要建立评估退出机制方案,严禁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十四)加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管理。学校要综合考虑教师岗位职责、学科专业和实际工作量等因素,合理安排、科学调配,鼓励和引导教职工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学校要保障教师必要的教研和休息时间,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或调休。要相应配齐配足管理干部、卫生保健人员、保安等参与管理。教职工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十五)做好课后服务师资薪酬补助。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要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也不纳入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校外人员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各校在每学期末将课后服务工作报酬发放情况报区教育局审核,由区教育局汇总后报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备案。
强化组织管理
(十六)强化经费筹措。课后服务经费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和开支,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及其他成本支出。费用收支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应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或补助。
(十七)明确部门职责。区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课后服务相关工作;构建起由区文明办组织协调,教育局主管,发改局核定价格,财政局财务管理,人社局核定绩效,公安局保障校园及周边交通和治安,民政局、总工会、妇联、团区委和镇街道等多部门协作监管保障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
(十八)落实管理主体。各学校要发挥好课后服务的主体作用,把做好课后服务与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等工作一起统筹推进,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校一案”。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要全面开设课后服务,确保足额满足学生需求。
(十九)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预案备案制度,各校要系统制定安全预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障范围要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要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等形式,明确权利义务,保障各方知情权。要加强课程内容审核,确保思想政治安全。要做好各类人员出入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要做到餐食监管到位,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二十)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家长监督机制,各校理事会要定期组织家委会、家长会进行满意度评价。相关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区教育局将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对各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考核中。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及时将主要做法和典型案例报送区教育局。
鄞州区义务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从2021年秋季开学第二周开始实行。学前教育段可根据保教工作实际,参照有关规定实行。
希望社会、广大学生家长向区教育局和学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 江北秋季开学将全面实行课后服务
致广大市民朋友
为全面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江北区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义务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和幼儿园托管服务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于2021年秋季学期第二周开始,全区各幼儿园、小学、初中全面开设课后服务项目,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确保足额满足学生的课后服务需求。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大家为江北教育献计献策,合力落实“双减”政策,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广大市民朋友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电话:0574-87668745
邮箱:jbjyxx@126.com
来信: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办公室(江北区新马路61弄)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9日
课后服务工作原则
01
面向全体
在家长、学生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实行教学日“5+2”课后服务机制。建立覆盖幼儿园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课后服务体系,做到能收尽收,面向全体,满足家长、学生需求。探索建立幼儿园、小学、初中全链条、一体化课后服务模式。
02
协同合作
整合全社会育人资源,建立以学校(幼儿园)教职工为主体、社会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实现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学校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场地、资源等优势,主动承担托管服务工作,合理安排初中夜自修服务,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品质。
03
五育并举
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将课后服务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延伸,教育引导学生增长知识见识、增强综合素质。教师要正确处理好课堂与课后的关系,努力做到课堂教学应教尽教,学生在课后学会学好。
课后服务主要内容
01
初中课后服务
初中课后服务以教学日下午放学后托管和晚上开设夜自修为主。学校提供学生自主学习的场地和条件,同时开展对学生的自习指导,包括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自主复习预习、自主阅读学习,教师答疑辅导等。
下午放学后托管覆盖全学段,托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各单位正常下班时间。
夜自修先在八、九年级推行实施,七年级在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各校结合八、九年级开展情况在国庆节后逐步实施。夜自修结束时间原则上夏令时不迟于20:30,冬令时不迟于20:00。寄宿制初中应在学校作息时间熄灯前1小时结束。学校将为参加晚自习的学生配套提供晚餐服务,供学生自愿选择。为缓解校门口交通压力,保障学生安全,可以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实行分批放学。
02
小学课后服务
小学课后服务以放学后托管为主,可采取“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模式。基本服务包括看护、指导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等。拓展服务指学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等丰富多彩的项目,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托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各单位正常下班时间。各校可根据年段实行分批放学,农村学校可结合实际确定托管服务结束时间。
03
幼儿园托管服务
幼儿园托管服务包括教学日放学后托管和寒、暑假托管服务,以游戏为基本组织形式,活动以符合幼儿身心特点、利于良好品性养成的内容为主。幼儿园在完成规定时间的基础上,可根据家长需求和自身实际提供留园看护。
04
双休日校园开放服务
各初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面向全体初中学生提供双休日学校开放服务。开放日主要内容包括: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补短提升,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各类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等。原则上每周六半天(或一天),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自行决定。
05
寒、暑期托管服务
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承担学生寒、暑期托管责任,为学生创设丰富多彩的假期生活环境。假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充分享受假期生活。学校应确保场馆安全的前提下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学校儿童之家等各类资源设施供学生使用。同时可以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成长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假期作业个别辅导等服务。假期托管服务可分期安排。
优化课后服务课程品质
01
完善作业管理
各中小学要制定学校作业管理制度,完善作业管理细则,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加强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确保绝大多数学生在课后服务时段内完成书面作业。同时积极开发分层作业,面向不同学习能力学生,分基础题、综合提高题、拓展题等不同难度的作业。
02
学校社会联动
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在统一招标入围的机构中选择非学科类教育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内容。
03
做好课程开发
各校要把课后服务课程建设作为日常教学的有益补充和延伸,根据自身办学理念、禀赋特色,开发主题式、菜单化课后服务课程,做好组织实施。
04
用好课程资源
整合全区教研资源,统筹推进“线下+线上”两类课程建设。聚焦五育融合,开发建设素质教育课程包。同时用好国家、省、市课程资源和江北直播课平台开展线上学习。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线上学习资源,不得影响正常休息和睡眠。
05
管好课程实施
学校要坚持作业管理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科学划分时间占比,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科学性、有效性。鼓励建立以社团、兴趣小组为单位的课程实施模式,引导学生根据自身需求,跨年级、跨班级,自由选择,走班上课。
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
01
师资队伍管理
学校要综合考虑教师岗位职责、学科和实际工作量等因素,合理安排、科学配置,鼓励和支持教师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或调休,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
02
经费筹措方式
坚持课后服务支出公益、普惠、低成本原则,建立政府兜底、家庭、社会合理承担的成本分担机制,保障经费筹措到位。具体收费标准将根据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核算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03
安全保障措施
学校要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系统制定安全预案,要落实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障范围要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要加强课程内容审核,严格外聘人员资格审核,要做到市场监管有力,确保学生食品健康安全。
04
制定实施方案
学校要广泛征求学生、教师、家长等群体的意见,发挥家委会的作用,制定“一校一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
05
加强规范管理
学校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等事项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学校利用课后服务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讲授新课,严禁学校违规收费,对学校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
备注
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工作将在省市相关文件出台后,另行制定实施方案。
海曙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段课后服务工作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市民朋友:
为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双减”政策,海曙区教育局制订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于2021年9月全面实施,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朋友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
0574-87195720
联系邮箱:
398897687@qq.com
来信地址:
海曙区大梁街47号海曙区教育局办公室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一
打造课后服务体系
1.全面开设课后托管服务。全区中小学全面推行课后托管服务,学生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内容包括看护、指导完成作业、个别辅导与答疑,也可开展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托管时间和家长下班时间同步并适当延迟15分钟左右,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提供延时服务。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及开设晚自习的初中学校,可结合实际确定托管服务时段。
2.因地制宜开设初中晚自习服务。基于学校自主、学生自愿前提,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在教学日周一至周四晚上可为初二和初三年级学生提供晚自习服务。初一年级考虑学生心理、生理等因素暂时不组织晚自习。初中晚自习服务主要为部分确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场地和条件;同时对有需要的学生开展个别辅导、自学指导、学业答疑等。非寄宿制初中学生在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迟于20:30,可由各学校根据季节特点合理安排,并允许学生早退;寄宿制初中晚自习安排应充分保障学生寝前准备与睡眠时间。
3.定时开设学校周末开放服务。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在周六上午先为初三年级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校内劳动实践场所等各类资源设施,为学生提供学习场所,在不上新课前提下,开展培优补短和丰富多彩的文体、艺术、科技、阅读等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学生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参加。
4.分期开设寒暑期托管服务。在持续推进学生暑期“海之梦”浸润性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寒暑期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同时可以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成长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等服务,确保学生能充分享受假期生活。
二
提升教学管理效率
1.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各校严格执行均衡编班制度,小学阶段有效促进幼小衔接,持续推进一、二年级“快乐晨间”相关工作,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初中阶段尊重学情差异,因材施教,推进分层走班教学,为每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持续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和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通过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充分激发办学活力,加快缩小城乡、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促进均衡发展。
2.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在全区推广轻负高质教学模式,建构“主动、互动、灵动”的“三动课堂”教学,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完善学生评价机制。全面推进学生综合评价省级试点工作,持续完善以综合素质为核心的“阳光六色花”学生素质评价机制,改进考试方法,控制考试难度,降低考试压力,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坚决纠正唯分数评价学生的倾向。
3.强化家校协同育人。利用“海贝计划”全面构建“一体四翼”的区域家庭教育实施体系,拓展家校共育内涵,丰富家校共育内容,创新家校共育形式途径,提升家校共育专业化水平,帮助家长缓解压力,形成“双减”工作合力。
三
建立作业管理机制
1.加强作业统筹管理。对学生作业布置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确保作业总量不超标、作业结构更合理。在教师指导下,小学生应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应在校内至少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2.提高作业设计质量。设立每周“无作业日”,教师要科学安排学生作业,不断提高作业的针对性、有效性,坚决克服题海战术、机械作业倾向。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深入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更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四
激发教师职业活力
1.优化工作时间。鼓励和支持教师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学校要统筹安排教师的作息时间,建立调休制度,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
2.完善激励机制。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实绩要作为评比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对积极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其子女在本人任职学校优先入读。
3.坚持按劳计酬。给予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发放补助。具体薪酬按照市区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五
加强学生安全监管
建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预案备案制度,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障范围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要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权利义务,保障各方知情权。
备注
1.校内课后服务既具有公益属性、又属于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收费将坚持公益、非营利性原则,具体标准根据上级指导意见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
2.学前教育课后服务的管理,参照本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希望社会、广大学生家长向区教育局和学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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