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董小芳
宁海县纪委发布通报,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西店中队负责人应坤元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称,日前,宁海县纪委县监委对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西店中队负责人应坤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应坤元身为党员、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以串供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履行职责;接受异性有偿陪侍;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应坤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宁海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应坤元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另由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解除与应坤元的劳动关系。
应坤元简历
应坤元,男,汉族,1981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宁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作人员,宁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渣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宁海县渣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梅林中队副中队长、中队长、工作人员,西店中队中队长、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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