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促进分级诊疗实行DRGs支付同病同价的通知》,决定在全省住院支付中对50个病组实行同病同价。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同病同价支付是促进分级诊疗,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化DRG支付改革的重要举措。《通知》提出,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依据此方案开展相关工作,不得自行增补相关病组。所列病组在设区市范围内不区分医疗机构,实行同病组同一付费标准。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促进分级诊疗实行DRGs支付同病同价的通知》,决定在全省住院支付中对50个病组实行同病同价。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同病同价支付是促进分级诊疗,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化DRG支付改革的重要举措。《通知》提出,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依据此方案开展相关工作,不得自行增补相关病组。所列病组在设区市范围内不区分医疗机构,实行同病组同一付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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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付费标准 浙江对50个病组实行同病同价
稿源: 浙江发布 2021-09-16 12:51:41
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促进分级诊疗实行DRGs支付同病同价的通知》,决定在全省住院支付中对50个病组实行同病同价。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同病同价支付是促进分级诊疗,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化DRG支付改革的重要举措。《通知》提出,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依据此方案开展相关工作,不得自行增补相关病组。所列病组在设区市范围内不区分医疗机构,实行同病组同一付费标准。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