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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公积金按月划转之后账户余额还能再给孩子还贷吗?
2021-10-21 07:11: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最近,不少读者咨询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本期将回答读者此类提问。以下所有答复,均由宁波市住建局方面作出。

  ●问题一

  今年9月份退休,户口在鄞州区,原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是否会自动转到退休金社保账户?是否需要办理手续?可否远程手机操作?

  宁波市住建局:职工符合退休提取条件的,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登录“浙里办”APP选择“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项办理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问题二

  1.以父母名义购房,子女作为共同还贷人,能否提取子女的公积金还贷?

  2.我女儿还在读大学,我以她的名字购买了房子,请问是否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

  宁波市住建局: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职工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时,也可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总金额不超过该套住房的出资额或已支付的贷款本息之和。若房产所有权人(父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如果该套住房父母和子女是共有产权的,子女作为共同还贷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问题三

  单位目前缴纳三金,可以自己缴纳公积金吗?或者单位可以缴纳公积金吗?

  宁波市住建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本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均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职工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需符合《宁波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由职业者,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同时在本市社保机构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社保缴纳主体为自由职业者),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问题四

  期房是取到购房合同还是首付款发票前一个月的公积金金额?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又是按照哪个票据呢?取得金额是不超过房价不含税的金额是吗?

  宁波市住建局: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购买商品房期房的,提取金额为合同约定最后一期付款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已付购房款为限。购买二手房,提取金额为购房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已付房款为限(不包括契税)。

  ●问题五

  两套房,一套公积金,一套商业贷款,公积金缴纳在海曙,目前公积金办理了按月划转,想本月去办理取消,公积金放贷月份是1月,商业贷款放贷月份是6月,请问我是明年6月去做两套房的一年一取还是后年的1月呢?

  宁波市住建局:缴存职工终止委托提取逐月划转业务后,可根据一年一取政策,将两套房屋的还贷金额合并提取。提取时间由缴存职工自行确定(每年1月或6月),确定后每年按此月份提取。

  ●问题六

  夫妻双方有一套公积金贷款房子,两人均办理了按月划转,现在孩子要买房,孩子公积金缴纳在海曙,正常缴存,请问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做购房提取吗?购房提取跟按月划转是否冲突呢?

  宁波市住建局: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职工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时,也可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总金额不超过该套住房的出资额。根据您所述情况,子女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子女购房提取不足情况下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提取和逐月划转业务不冲突。

  ●问题七

  外地户口离开宁波,提取公积金怎么在“浙里办”上办理?路径是什么呢?

  宁波市住建局:非宁波市户籍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六个月后,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选择“其他情形提取”→“外地职工离职提取”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问题八

  住房公积金想提取出来装修房子可以吗?怎么提取?

  宁波市住建局: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不在提取范围内。

  ●问题九

  如果已有第一套公积金贷款的房子,第二套是商业贷款,那第二套就不能再根据要求申请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了吗?条例里好像没这项限制呀?

  宁波市住建局:如果缴存职工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逐月划转业务,在协议终止前,不能办理其他房屋的每年还贷提取业务。如果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可以选择终止委托提取逐月划转业务,再根据一年一取政策,将两套房屋的还贷金额合并提取。宁波晚报记者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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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公积金按月划转之后账户余额还能再给孩子还贷吗?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1-10-21 07:11:00

  最近,不少读者咨询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本期将回答读者此类提问。以下所有答复,均由宁波市住建局方面作出。

  ●问题一

  今年9月份退休,户口在鄞州区,原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是否会自动转到退休金社保账户?是否需要办理手续?可否远程手机操作?

  宁波市住建局:职工符合退休提取条件的,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登录“浙里办”APP选择“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项办理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问题二

  1.以父母名义购房,子女作为共同还贷人,能否提取子女的公积金还贷?

  2.我女儿还在读大学,我以她的名字购买了房子,请问是否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

  宁波市住建局: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职工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时,也可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总金额不超过该套住房的出资额或已支付的贷款本息之和。若房产所有权人(父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如果该套住房父母和子女是共有产权的,子女作为共同还贷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问题三

  单位目前缴纳三金,可以自己缴纳公积金吗?或者单位可以缴纳公积金吗?

  宁波市住建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本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均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职工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需符合《宁波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由职业者,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同时在本市社保机构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社保缴纳主体为自由职业者),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问题四

  期房是取到购房合同还是首付款发票前一个月的公积金金额?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又是按照哪个票据呢?取得金额是不超过房价不含税的金额是吗?

  宁波市住建局: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购买商品房期房的,提取金额为合同约定最后一期付款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已付购房款为限。购买二手房,提取金额为购房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已付房款为限(不包括契税)。

  ●问题五

  两套房,一套公积金,一套商业贷款,公积金缴纳在海曙,目前公积金办理了按月划转,想本月去办理取消,公积金放贷月份是1月,商业贷款放贷月份是6月,请问我是明年6月去做两套房的一年一取还是后年的1月呢?

  宁波市住建局:缴存职工终止委托提取逐月划转业务后,可根据一年一取政策,将两套房屋的还贷金额合并提取。提取时间由缴存职工自行确定(每年1月或6月),确定后每年按此月份提取。

  ●问题六

  夫妻双方有一套公积金贷款房子,两人均办理了按月划转,现在孩子要买房,孩子公积金缴纳在海曙,正常缴存,请问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做购房提取吗?购房提取跟按月划转是否冲突呢?

  宁波市住建局: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职工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时,也可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总金额不超过该套住房的出资额。根据您所述情况,子女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子女购房提取不足情况下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提取和逐月划转业务不冲突。

  ●问题七

  外地户口离开宁波,提取公积金怎么在“浙里办”上办理?路径是什么呢?

  宁波市住建局:非宁波市户籍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六个月后,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选择“其他情形提取”→“外地职工离职提取”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问题八

  住房公积金想提取出来装修房子可以吗?怎么提取?

  宁波市住建局: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不在提取范围内。

  ●问题九

  如果已有第一套公积金贷款的房子,第二套是商业贷款,那第二套就不能再根据要求申请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了吗?条例里好像没这项限制呀?

  宁波市住建局:如果缴存职工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逐月划转业务,在协议终止前,不能办理其他房屋的每年还贷提取业务。如果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可以选择终止委托提取逐月划转业务,再根据一年一取政策,将两套房屋的还贷金额合并提取。宁波晚报记者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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