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于2020年9月正式施行。今年4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该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昨天(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执法检查组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施行以来,全国重点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到2020年底,46个试点城市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94.6%,回收利用率平均达到36.2%,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超过1.4亿吨/年。2021年1月1日起,18个固体废物进口口岸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定责任得到积极有效落实。天津生态城、深圳、西宁等“无废城市”试点城市和地区在全域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在法律实施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法律实施不到位的问题还较突出,主要体现为依法治污的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尚未完全建立,过度包装、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管理规定有待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不规范,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存在短板等。
(总台央视记者 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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