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鹏航空日前发布消息,从11月5日(出票日期)起,祥鹏航空国内所有航线开始收取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10元,800公里以上20元。这也意味着自2019年1月停收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恢复征收。
从10月31日开始的新航季,祥鹏航空在宁波栎社国际机场继续运营宁波经宜宾飞昆明等航班,同时还将新增宁波飞贵阳、绵阳等航班。旅客在11月5日购买上述航班机票出行时,要多付20元燃油费。
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是依据航空煤油基础价格而调整的。2019年1月5日,航空公司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2年多以来,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只需要支付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此轮航司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与不断上涨的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有关。
截至发稿,记者暂未接到其他航司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消息。不过,业内人士表示,不排除11月5日后,其他航司会有相应跟进,收费标准预计会与祥鹏航空相当。
宁波晚报 记者 范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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