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切实整治电动自行车行业乱象,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各类安全风险,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市即日起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行动聚焦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使用和充停环节突出问题。在生产和销售领域,重点查处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产品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行为,生产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行为,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生产和销售产品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行为,认证机构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行为,以及赋码内容与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编号、型号、容量信息不一致等违反“浙品码”赋码规范的行为。
在维修领域,重点查处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违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以及销售假冒伪劣配件的行为。
在市场竞争领域,重点查处违法广告及虚假宣传行为,价格违法行为,以及无照经营行为。
在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查处驾驶无号牌,伪造、变造、冒用号牌(或行驶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在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查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违法违章停车充电行为。
下一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将强化工作协同,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推进案源线索、执法信息共享,集中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同时,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将及时移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欢迎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的,请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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