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决定:沈敏同志任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委员、常委、书记,褚银良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市委决定:陈兴立同志任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王兆波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沈敏简历】
沈敏,男,1968年5月出生,汉族,浙江温州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
曾任温州第四中学团委书记;温州团市委办公室主任助理;温州团市委希望工程办公室副主任;温州市鹿城团区委副书记;温州市鹿城团区委书记;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鹿城团区委书记;温州市鹿城区城管局局长、党组书记;温州市鹿城区市政园林局局长、党组书记;温州市鹿城区副区长;温州市鹿城区委常委、副区长;温州市温瑞塘河整治工程指挥部(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办)副指挥(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兼)、温州市温瑞塘河整治工程指挥部(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办)副指挥(副主任)、党组书记;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兼)、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浙江省“三改一拆”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宁波市副市长。
【陈兴立简历】
陈兴立,男,1976年9月出生,汉族,浙江慈溪人,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1998年11月入党。
曾任慈溪市周巷镇党委委员,慈溪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组织科科长,慈溪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组织科科长,慈溪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慈溪市附海镇党委书记,慈溪市委办公室主任,慈溪市副市长,象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象山县委常委、副县长、三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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