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毒贩母亲”一事引发网友关注。河南郑州一名35岁的母亲李芳(化名)长期代购一款名为氯巴占的药物,用于孩子的罕见病治疗。然而在国内,该药物属于国家管制第二类精神药品。
今年7月,其代购群的群主“铁马冰河”要了李芳的地址,将海外购买的氯巴占寄给李芳,李芳再将包裹转寄给该代购。随后,李芳被警方以涉嫌“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11月23日,李芳收到了郑州市中牟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虽然检方决定不起诉,但李芳对判决结果并不认同,她在社交媒体发文说:“这是一个我说不出来什么感觉的结果,只能用纠结来形容。恳切希望以后我们这个群体能有合法的用药途径。”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当事人李芳及相关专业人士。
患儿母亲:代购是获取药品的主要渠道
对于自己被认定涉嫌“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的结果,李芳认为,她和警方、检方最大的分歧是事件定性问题,她认为该药品和毒品有根本性区别,同时也担心判决结果会影响孩子能否继续用药。李芳表示,转寄包裹是出于病友群体之间的互帮互助,并未从中谋利,氯巴占也仅用作孩子的治疗药物。目前,李芳正在准备申诉的相关材料。
李芳告诉记者,除氯巴占之外,国内买不到的其他药品也会通过代购来购买。对于这些罕见病患者及其家属来说,并不稳定的“代购”是主要购药渠道。
李芳表示,这件事发生以后,希望社会能给予罕见病群体更多的关爱。同时希望这件事成为一个契机,迎来用药困境的改善。
专家:应完善罕见病患者药品供给渠道
中国药科大学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康震告诉记者,精神类药品分为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由于该类药品具有成瘾性,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对这类药品管制严格
康震表示,各个国家对精神类药品的管制都非常严格,此类药品不应在市场上随意流通。患者及其家属之所以能够通过海外代购获得药品,是因为药品管理渠道不同。从满足罕见病患者的需求来说,应在国家层面建立专用绿色通道,由医院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从国外直接采购药品。
氯巴占
北京大学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表示,不了解法律规定并不是逃避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理由。
王岳认为,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另一方面也要关心罕见疾病患者的需求,从立法和制度两方面入手,建立一个兜底性的绿色通道采购机制,由政府出面进行采购,然后按照合理的价格销售给罕见病患者,解决药物可及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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