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积极应对当前我区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阻断疫情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要求和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就进一步加强社会面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采取管控措施,强化硬核隔离。在封控区内,严格做到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在管控区内,实施硬隔离管控、人员不进不出;在防范区内,落实非必要不离开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
二、封控区内商业网点一律关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急需药品等统一组织上门配送。管控区原则上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三、全区所有文化、体育、娱乐、宗教等人员聚集场所一律关停。
四、“红事”一律停办,“白事”经报告后一律简办。
五、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六、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加强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规矩,严格监督各职能部门、属地履职到位情况,对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的严肃查处。
七、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拒绝接受封闭管控、检查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强行冲闯楼栋、小区、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以及编造散布谣言、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严厉打击。
宁波市北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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