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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鄞州江北将推出中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 解决家长"看护难"问题
2022-01-07 17:53:00 稿源: 综合中国宁波网、鄞州教育、宁波教育  

  海曙将推出中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 时间为1月20日-26日

  中国宁波网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朱燕君 池瑞辉文/摄

  今天(1月7日),记者从海曙区教育局获悉,为解决海曙区中小学生寒假“看护难”问题,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海曙区教育局启动了2021学年中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工作。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和幼儿园托育服务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21〕211号),海曙区教育局以自愿、志愿和公益为原则,开展寒假托管工作。

  寒假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积极引导家长重视孩子假期生活,加强亲子陪伴,使孩子的假期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同时,各中小学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寒假托管服务,并给予适当的薪酬补助;要合理安排教师参与寒假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其充分的休息。寒假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取一定的托管服务费。

  寒假托管服务时间为1月20日-26日(5个工作日),招收对象为在海曙就读、寒假有托管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服务地点由各中小学按照学生需求统一安排,可视情况进行跨班、跨年级合班管理。

  在校期间午餐由学校统一供应,按照平时就餐标准收取。值得一提的是,对建档立卡等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寒假托管服务的,学校可给予减免收费。

  寒假托管服务期间,学校将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提供作业管理、绘本阅读、传统文化、安全自护、科学普及、经典鉴赏、手工实验、文体艺术等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寒假托管服务期间,组织学生到研学旅行基地、红色教育基地、名人故居等开展校外实践活动。

  最新通知!鄞州区推出中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工作精神,不断提升教育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着力解决中小学生假期“看护难”问题,根据宁波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和幼儿园托育服务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21〕211号),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鄞州区教育局启动2021学年中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工作。

  一、托管目的

  开展中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工作是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举措,是基于家长需求,以学校为主阵地,解决部分家长寒假“看护难”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

  寒假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同时,积极引导家长关心重视孩子寒假生活,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寒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二)志愿原则

  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并给予适当补助,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寒假必要的休息时间。

  (三)公益原则

  寒假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取一定的托管服务费。

  三、具体安排

  (一)托管对象

  中小学在校学生中寒假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学生。

  (二)托管时间

  原则上安排在2022年1月20日-1月21日,1月24日-1月26日,共5天,每天托管时间为8:30-16:30,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寄宿制学校可结合实际确定托管服务时段。

  (三)托管地点

  托管场所为各中小学内,可视情况进行跨班、跨年级合班管理,每班不超过正常班级人数。

  (四)托管费用

  1.托管费用:收取1月24日-1月26日3天的费用。

  2.午餐费用:在校期间午餐由学校统一供应,按照平时就餐标准收取。

  3.费用减免:对于家庭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相关费用应适当予以减免。

  (五)托管内容

  1.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2.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在托管服务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参与校外实践活动。

  小贴士

  各学校要制定“一校一案”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疫情防控、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

  江北区教育局

  一、托管目的

  开展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工作是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举措,是基于区域家长需求,以学校为主阵地,解决部分家长寒假“看护难”的重要途径。要求我区各校积极承担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

  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同时,积极引导家长重视孩子假期生活,加强亲子陪伴,使孩子的假期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二)志愿原则

  各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并给予适当补助。要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寒假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三)公益原则

  寒假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取一定的托管服务费。

  三、具体安排

  (一)寒假托管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中寒假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学生。

  (二)寒假托管时段

  1月19日-1月21日,各校根据实际自主安排教育教学内容和期末相关工作。

  1月24日-26日,各校原则上安排全天托管。

  2月14日-16日,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三)寒假托管地点

  托管场所为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内。

  (四)班级员额

  根据需求和报名情况,寒假学生托管尽量按年级段设班,可跨班级合班,每班不超过正常班级人数。

  (五)寒假托管内容

  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各学校可提供作业管理、科技、艺术、阅读、安全救护等课程。适当组织集体活动,开放体育馆、图书馆等场所。

  (六)寒假托管费用

  1.托管班费用:1月19日-1月21日时间段,不收托管费用。幼儿园托育服务收费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2.午餐费用:如安排整天托管,在校期间午餐由学校统一供应,按照平时就餐标准收取。

  3.费用减免:对于家庭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相关费用应适当予以减免。

编辑: 蔡嘉妮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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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鄞州江北将推出中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 解决家长"看护难"问题

稿源: 综合中国宁波网、鄞州教育、宁波教育 2022-01-07 17:53:00

  海曙将推出中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 时间为1月20日-26日

  中国宁波网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朱燕君 池瑞辉文/摄

  今天(1月7日),记者从海曙区教育局获悉,为解决海曙区中小学生寒假“看护难”问题,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海曙区教育局启动了2021学年中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工作。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和幼儿园托育服务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21〕211号),海曙区教育局以自愿、志愿和公益为原则,开展寒假托管工作。

  寒假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积极引导家长重视孩子假期生活,加强亲子陪伴,使孩子的假期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同时,各中小学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寒假托管服务,并给予适当的薪酬补助;要合理安排教师参与寒假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其充分的休息。寒假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取一定的托管服务费。

  寒假托管服务时间为1月20日-26日(5个工作日),招收对象为在海曙就读、寒假有托管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服务地点由各中小学按照学生需求统一安排,可视情况进行跨班、跨年级合班管理。

  在校期间午餐由学校统一供应,按照平时就餐标准收取。值得一提的是,对建档立卡等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寒假托管服务的,学校可给予减免收费。

  寒假托管服务期间,学校将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提供作业管理、绘本阅读、传统文化、安全自护、科学普及、经典鉴赏、手工实验、文体艺术等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寒假托管服务期间,组织学生到研学旅行基地、红色教育基地、名人故居等开展校外实践活动。

  最新通知!鄞州区推出中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工作精神,不断提升教育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着力解决中小学生假期“看护难”问题,根据宁波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和幼儿园托育服务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21〕211号),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鄞州区教育局启动2021学年中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工作。

  一、托管目的

  开展中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工作是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举措,是基于家长需求,以学校为主阵地,解决部分家长寒假“看护难”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

  寒假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同时,积极引导家长关心重视孩子寒假生活,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寒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二)志愿原则

  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并给予适当补助,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寒假必要的休息时间。

  (三)公益原则

  寒假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取一定的托管服务费。

  三、具体安排

  (一)托管对象

  中小学在校学生中寒假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学生。

  (二)托管时间

  原则上安排在2022年1月20日-1月21日,1月24日-1月26日,共5天,每天托管时间为8:30-16:30,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寄宿制学校可结合实际确定托管服务时段。

  (三)托管地点

  托管场所为各中小学内,可视情况进行跨班、跨年级合班管理,每班不超过正常班级人数。

  (四)托管费用

  1.托管费用:收取1月24日-1月26日3天的费用。

  2.午餐费用:在校期间午餐由学校统一供应,按照平时就餐标准收取。

  3.费用减免:对于家庭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相关费用应适当予以减免。

  (五)托管内容

  1.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2.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在托管服务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参与校外实践活动。

  小贴士

  各学校要制定“一校一案”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疫情防控、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

  江北区教育局

  一、托管目的

  开展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工作是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举措,是基于区域家长需求,以学校为主阵地,解决部分家长寒假“看护难”的重要途径。要求我区各校积极承担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

  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同时,积极引导家长重视孩子假期生活,加强亲子陪伴,使孩子的假期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二)志愿原则

  各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并给予适当补助。要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寒假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三)公益原则

  寒假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取一定的托管服务费。

  三、具体安排

  (一)寒假托管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中寒假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学生。

  (二)寒假托管时段

  1月19日-1月21日,各校根据实际自主安排教育教学内容和期末相关工作。

  1月24日-26日,各校原则上安排全天托管。

  2月14日-16日,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三)寒假托管地点

  托管场所为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内。

  (四)班级员额

  根据需求和报名情况,寒假学生托管尽量按年级段设班,可跨班级合班,每班不超过正常班级人数。

  (五)寒假托管内容

  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各学校可提供作业管理、科技、艺术、阅读、安全救护等课程。适当组织集体活动,开放体育馆、图书馆等场所。

  (六)寒假托管费用

  1.托管班费用:1月19日-1月21日时间段,不收托管费用。幼儿园托育服务收费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2.午餐费用:如安排整天托管,在校期间午餐由学校统一供应,按照平时就餐标准收取。

  3.费用减免:对于家庭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相关费用应适当予以减免。

编辑: 蔡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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