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报料热线:81850000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
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安徽一人被立案侦查
2022-01-13 22:54:58 稿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1月13日,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公安局发布一则通报。通报称,经公安机关侦查,休宁县海阳镇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1月13日,休宁县公安局对武某某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 蔡嘉妮纠错:171964650@qq.com

扫一扫,中国宁波网装进手机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中国宁波网(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

Copyright(C) 2001-2021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7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407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1850000 举报邮箱:nb81850@qq.com

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安徽一人被立案侦查

稿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2-01-13 22:54:58

  1月13日,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公安局发布一则通报。通报称,经公安机关侦查,休宁县海阳镇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1月13日,休宁县公安局对武某某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 蔡嘉妮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