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何峰
“电子健康档案是个人在医疗活动中涉及到的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信息、诊断信息、费用信息等数据的集合,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于居民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具有重要价值。”今天,省政协委员、宁波市第一医院内科系主任、精神卫生科(中西医结合科)主任季蕴辛向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规范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建设。
季蕴辛委员在工作和调研中发现,近10年来,全省各地市均建立起市民医疗数据库平台,并初步实现了区域互通共享,但目前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仍存在数据质量不高、信息完整性不足、隐私保护存在风险等问题。“以宁波市为例,大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尚未接入市平台,导致患者重复检查,增加患者医疗费用支出。个人电子健康档案与医保信息系统未互联互通,零售药店的外配购药记录没有上传到市平台,使得医生对患者用药信息掌握不完整,会影响医生为患者制定合理用药方案;另一方面,也给违规配购药带来可乘之机,存在极大安全用药隐患,甚至诊疗决策错误风险。”她说。
季蕴辛委员
季蕴辛委员建议,加强对各医疗机构数据上传工作的技术支持、质量控制及考核,对医疗机构上报数据质量定期进行考评,定量打分并公布排名,年终汇总考核通报;扩大市平台的覆盖面,争取将所有医疗机构、医保的信息纳入市平台,尤其加快将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数据纳入平台管理,制定完善的考核管理机制,督促其数据及时完整的上传,同时逐步将电子健康系统与医保等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电子医疗档案信息;制定关于电子健康档案隐私保护的专门法律法规,将患者的隐私作为法律直接保护的对象,规定患者隐私信息的范围,对健康信息在存储、修改、使用过程中的隐私问题制定规范,对于违法行为给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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