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撞到人了。”1月21日10时许,宁波高速交警部门接到春运返乡驾驶员龙某的报警电话。
据龙某讲述,当天他从象山石浦上高速,准备回湖州老家过年。行驶至宁波绕城高速保国寺方向朝阳附近时,他的车在靠近中央护栏的第一车道上,感觉碰到了什么,“下高速查看了行车记录仪才知道,是撞上了人。”
此时,他已经驶出现场20分钟车程,“车速较快,那人站在中央护栏边上,正好在绿植的阴影里,根本就没注意到。”龙某汽车的左后视镜也撞坏了,他担心出大事,赶紧报了警。
宁波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接警后,调取了所有的公共视频仔细查看,同时在高速公路两个方向的路基及边坡寻找被撞者,但并没有发现异常。
究竟怎么回事?
民警从龙某的行车记录仪里发现了线索:事发之前,该车右前方应急车道中停着一辆私家车。据此,民警联系上了该车驾驶员蔡某,“你的车刚刚停在应急车道上了吗?发生了什么事?”蔡某承认,他确实和一辆白色私家车发生了刮擦。
蔡某称,他在经过事发地点时,挡风玻璃被其他车上洒落的一块铁皮击中。于是,他就将车停到了应急车道上,穿过四个车道去寻找“证据”。当他站在路边时,一辆白色私家车飞驰而过,其左后视镜和他发生刮擦,后视镜片都飞到了路上,他的手有些疼痛。
“也没出什么大事,所以我报警时只是说挡风玻璃被铁皮击中了,没有说和过路车发生刮擦。”蔡某告诉民警说。民警这才查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高速交警部门提醒
如车辆途中发生意外或事故,第一时间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报警处理,切不可擅自穿越车道或站在路边观望。报警时,请确定所处位置及事发地点(附近的百米桩或公里桩),听候警方调度,确保自身安全。
宁波晚报 记者 马涛 通讯员 汪生彬 单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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