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变美,不少学生冒险去整容;孩子半夜偷用家长账号酣战在游戏世界,这些行为如何从源头上预防?误入歧途的孩子期待无障碍回归社会;处于监护缺失的困境孩子渴望得到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如何从立法上加以保障?今天(2月18日)上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案。新修订的条例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表示,一方面确保《条例》与上位法的衔接,另一方面也总结固化有效经验,回应本市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新情况、新变化,营造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未经未成年人父母同意,不得为其整容
寒假期间学生整容风刮得正盛,割双眼皮、隆鼻、削下巴等整容手术火爆。为了追求颜值,不少未成年人瞒着父母偷偷跑到美容院做手术。据医美平台更美App发布的《2020医美行业白皮书》显示,在互联网医美消费平台上,“95后”“00后”占比过半。
“医美日趋低龄化,医美纠纷也越来越多,该从源头上管管了!”市人大代表康锐建议,通过立法规范未成年人整容行为。
记者注意到,相比一审稿,最终通过的条例新增一条规定,“未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
条例还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与未成年人进行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交易行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游戏服务商应当规范“付费”服务
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一直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难点问题。
不少向未成年人开放的网络游戏涉及迷信、涉黄、恐怖的内容,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初二学生张清昀提到,他有位同学曾经玩过一款名为心理恐怖游戏,游戏中有两位女性角色以血腥恐怖的方式自残自杀。“这位同学心有余悸告诉我,现在看到白色蝴蝶结还会想到那个疯掉的女性角色,有严重心理不适反应。”张清昀认为,未成年游戏玩家数量庞大,他们很容易被游戏的外观性迷惑,沉迷于与虚拟人物交流的幻想,忽视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建议立法明确,对这些带不良主题和内容的游戏进行规范和限制。
为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条例专设“网络保护”一章,明确了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主体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具体职责。对相关主体共同做好网络沉迷、网络暴力、非理性消费、饭圈文化等网络乱象的预防与整治作出明确规定。
40多岁的刘女士发现,春节期间,11岁的儿子在某款游戏中充值1200元人民币,花了一大半的压岁钱。儿子的同班同学则在抖音上打赏一位直播主,花掉2000元。对未成年人“打赏”等现象,此次修法也作出了规范。条例明确,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租售交易服务。
利用父母账号上网?科学设置“未成年人模式”
春节长假期间,网络游戏需求升温,上海各级消保委共受理网络游戏相关投诉185件。投诉中反映出一些新情况。一些未成年人宅家打游戏,为绕开游戏防沉迷系统,用爷爷奶奶辈的身份证件注册,在深夜频繁上线,偷偷摸摸“酣战”打游戏。
在此前走进人大活动中,上海外国语大学西外外国语学校宗佳圻说,青青少年模式的开启与关闭密码设置过于简单,普遍都只有四位数,密码输错次数也没有限制,对数码产品很熟悉的孩子来说,结合家长用手机的习惯,破解密码真不是什么难事。即使有些App的青少年模式有时长限制,但是往往会要求家长隔个几天就要重新设置一次,如果一些怕麻烦的家长就很有可能不使用这个设置了。
条例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产品和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鼓励网络产品和服务者提供者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开发相应的保护性使用模式,引导未成年人在该模式下使用网络产品和服务。同时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利用电子身份认证等技术,识别参与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监护缺失、监护不当实施“特别保护”
阎锐表示,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是针对少数处于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情形的困境未成年人群体,创设“特别保护”专章。
条例对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的情形予以界定,按照规定,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发现监护缺失情形或者接到有关报告的,应当帮助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申请相应的社会救助或者保障,采取必要的照料或者监护措施。
公安机关发现监护不当情形或者接到有关报告的,应当立即出警处置,制止正在发生的侵害行为并开展调查,对实施加害行为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采取批评教育、出具告诫书、治安管理处罚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条例还明确,对存在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情形的家庭,开展监护能力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监护人领回、监护支持干预、撤销监护人资格等措施。条例对临时监护、长期监护机制,以及监护场所及服务作出具体规定。比如对存在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不当情形的家庭,民政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应当根据需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监护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监护能力认定、监护干预帮扶或者恢复监护人监护资格的参考依据。
不得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
小学生家长粱先生在一款APP上搜索亲子乐园时发现,这个APP不时给自己推送含有大量未成年人生活的短视频,比如初中模样的女生衣着暴露在走模特步,这些明显泄露未成年人隐私的视频让他感到很担忧。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在社会化媒体平台发布照片、上传视频、网络搜索以及浏览商品等行为,会产生包括未成年人身份信息、位置信息、个人偏好等数据,当未成年人的信息被收集、处理、分析以及用以预测时,如果无视未成年人隐私权以及侵权行为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那么极有可能产生未成年人隐私数据的滥用。尤其是在倡导万物互联的时代,更是加大了未成年人隐私信息泄露风险。
此次修法很强调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与信息保护。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发布、转载、传播涉及未成年人的新闻报道等信息,应当客观、审慎和适度,不得虚构、夸大、歪曲有关内容,不得违法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单位、照片、图像以及其他可能识别未成年人身份的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依法封存
当年,上海在全国率先试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封存,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的卷宗档案加盖专门印章,封存,保障误入歧途的孩子们回归社会“无障碍”。
据最高法大数据分析显示,最近10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下降趋势。审议中,委员们认为,刑罚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途径。对不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社会的同时挽救孩子,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也不能简单地“一放了之”,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应当及早干预,积极矫治。
条例明确,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处罚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得歧视;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依法予以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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