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召开十三届十三次全体会议
决定2月23日召开中共宁波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市委常委会主持 彭佳学讲话
中国宁波网记者 徐展新 王鹏/摄
2月18日下午,市委召开十三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原则通过十三届市委向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报告和市纪委工作报告。全会决定,2022年2月23日召开中共宁波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彭佳学通报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筹备工作情况。
全会指出,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是在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动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扛起新发展阶段历史使命,开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抓紧完成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丝不苟,确保严丝合缝、万无一失。要妥善安排党代会期间各项工作,既保证与会代表能够集中精力参加会议,又保持日常工作有序运转。要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矛盾化解、社会治安等工作,确保全市大局稳定、社会和谐。要统筹抓好各项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改革的推进落实,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开门红”,确保换届工作与改革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市纪委委员列席会议。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会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2022年2月18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
大会的议程是:
一是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报告;
二是审查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三是选举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四是选举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是选举宁波市出席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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