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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象山中心城区小学户籍生学区划片范围公布
2022-03-21 15:45:00 稿源: 象山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排摸人数,按照“人户结合、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现将2022年秋季象山中心城区各小学户籍生学区划片范围予以公布。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北   区 

  ①新丰路以东,象山港路以南,天安路以西,象山河路以北范围;   

  ②迎恩路以东,象山港路以南,新丰路以西,丹南路以北范围;   

  ③城郊村:杨家、上吴、小厅、南沙。

  南   区 

  ①新丰路以东,象山河路以南,天安路以西范围;  

  ②丹山路以南,新丰路以西范围;  

  ③城郊村:樟树下、上街头、菱河头、小河头、横墙弄、六升、横塘欧、仇家山(仇家山、周建、里新)、西港、新碶头(新碶头、虞家、下蒋家)、九顷(九顷、下前山、巴龙头、冷水潭)、三岔路、杨蓬岙、洋心、韩家、董何碶(何家、胡家矸、山头董)。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西区(丹城六小)

  ①丹南路以南,新丰路以西,丹山路以北范围   

  ②迎恩路以西,丹南路以北,象山港路其西延伸段以南范围   

  ③城郊村:白石、珠水溪、路下林、白鹤社区(南仓、黄家塔、潘家桥)。

  丹城二小

  ①南街及其北延伸段以东,东谷路以西,建设路以北范围;   

  ②育才路以东,建设路以南,东谷路以西,塔山路以北范围;   

  ③天安路以东,建设路以南,育才路以西,靖南大街以北范围。

  丹城三小

  ①蓬莱路以东,靖南大街以南,新华路以西,丹峰路以北范围;   

  ②丹峰路以南,新华路以西,象山港路以北范围。

  丹城四小

  ①东谷路以东,塔山路以北范围;   

  ②万象路以东,塔山路以南,象山港路以北范围;   

  ③巨鹰路以东,象山港路以南,丹阳路以北范围;   

  ④城郊村:梅溪(梅溪、姚家山)、后山(后山、袁家)、岙里、田洋里。

  丹城五小教育集团

  丹南校区 

  ①天安路以东,象山港路以南,巨鹰路以西,象山河路以北范围;    

  ②巨鹰路以东,丹阳路以南、象山河路延伸段以北范围;

  ③城郊村:陆家  

  政实校区   

  ①天安路以东,象山河路及延伸段以南,滨海大道以北范围;

  ②城郊村:城新(夏家、高俞)、大碶头、东环(邱家、河西)、河东、 后洋、桥头林、桥头胡、西林、蒋家、上余(上余、李家)、下余(下余、东塘、门前涂)、赤坎、寨梅(寨里、梅岙)。

  外国语学校

  ①靖南大街以南,蓬莱路以西,丹峰西路以北范围;    

  ②靖南大街以北,天安路沿至南街及其北延伸段以西范围。

  文峰学校

  ①育才路以东,塔山路以南,万象路以西,靖南大街以北范围;   

  ②新华路以东,靖南大街以南,万象路以西,象山港路以北范围;    

  ③城郊村:上半河、兴盛(中家河、下半河、赵岙)。

  其它事项说明

  1.本通告仅针对今年就读城区小学的户籍生(即2022年6月1日前落户在丹东或丹西街道的适龄儿童)。若小学毕业时申请继续就读城区初中学校,将重新组织报名,审核相关就读材料,并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按顺序、分批次安排学校; 

  2.当学区户籍生人数超过该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类别及申报或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其中城郊村村民视同户籍生中的“一表生”,同类情况按时间先后顺序安排。教育集团学校若有校区招生满额时,原则上优先在集团内调剂; 

  3.以住宅房产等条件报名的进城就读新生不完全遵照以上学区范围安排,视各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同类情况按房产证登记日期先后顺序安排;

  4.户籍挂靠在中心城区单位集体户口的,不视作学区生,视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5.丹东、丹西街道户籍的插班生安排,视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6.下发名单到学校之前,所有适龄儿童不得更改户籍或监护人房产信息;

  7.“学位限制”政策已于2020年6月1日开始实施,房产证办证日期和落户时间在2020年6月1日之后的将被限制学位,原则上一户房产六年内只享受一个小学学位(同一家庭户孩子除外)。如果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片区学校同一学段就读的,则顺序同类排后;

  8.人才子女入学根据《进一步做好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象教〔2022〕3号)文件执行;“多孩”子女入学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教基〔2022〕20 号)文件执行;

  9.大目湾区域的学区划片待县民办义务教育规范方案确定后再另行公布;

  10.综合考虑我县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开发、棚户区改造、教育规划调整等因素,城区中小学的学区范围将根据今后形势变化进行适度调整。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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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象山中心城区小学户籍生学区划片范围公布

稿源: 象山教育 2022-03-21 15:4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排摸人数,按照“人户结合、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现将2022年秋季象山中心城区各小学户籍生学区划片范围予以公布。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北   区 

  ①新丰路以东,象山港路以南,天安路以西,象山河路以北范围;   

  ②迎恩路以东,象山港路以南,新丰路以西,丹南路以北范围;   

  ③城郊村:杨家、上吴、小厅、南沙。

  南   区 

  ①新丰路以东,象山河路以南,天安路以西范围;  

  ②丹山路以南,新丰路以西范围;  

  ③城郊村:樟树下、上街头、菱河头、小河头、横墙弄、六升、横塘欧、仇家山(仇家山、周建、里新)、西港、新碶头(新碶头、虞家、下蒋家)、九顷(九顷、下前山、巴龙头、冷水潭)、三岔路、杨蓬岙、洋心、韩家、董何碶(何家、胡家矸、山头董)。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西区(丹城六小)

  ①丹南路以南,新丰路以西,丹山路以北范围   

  ②迎恩路以西,丹南路以北,象山港路其西延伸段以南范围   

  ③城郊村:白石、珠水溪、路下林、白鹤社区(南仓、黄家塔、潘家桥)。

  丹城二小

  ①南街及其北延伸段以东,东谷路以西,建设路以北范围;   

  ②育才路以东,建设路以南,东谷路以西,塔山路以北范围;   

  ③天安路以东,建设路以南,育才路以西,靖南大街以北范围。

  丹城三小

  ①蓬莱路以东,靖南大街以南,新华路以西,丹峰路以北范围;   

  ②丹峰路以南,新华路以西,象山港路以北范围。

  丹城四小

  ①东谷路以东,塔山路以北范围;   

  ②万象路以东,塔山路以南,象山港路以北范围;   

  ③巨鹰路以东,象山港路以南,丹阳路以北范围;   

  ④城郊村:梅溪(梅溪、姚家山)、后山(后山、袁家)、岙里、田洋里。

  丹城五小教育集团

  丹南校区 

  ①天安路以东,象山港路以南,巨鹰路以西,象山河路以北范围;    

  ②巨鹰路以东,丹阳路以南、象山河路延伸段以北范围;

  ③城郊村:陆家  

  政实校区   

  ①天安路以东,象山河路及延伸段以南,滨海大道以北范围;

  ②城郊村:城新(夏家、高俞)、大碶头、东环(邱家、河西)、河东、 后洋、桥头林、桥头胡、西林、蒋家、上余(上余、李家)、下余(下余、东塘、门前涂)、赤坎、寨梅(寨里、梅岙)。

  外国语学校

  ①靖南大街以南,蓬莱路以西,丹峰西路以北范围;    

  ②靖南大街以北,天安路沿至南街及其北延伸段以西范围。

  文峰学校

  ①育才路以东,塔山路以南,万象路以西,靖南大街以北范围;   

  ②新华路以东,靖南大街以南,万象路以西,象山港路以北范围;    

  ③城郊村:上半河、兴盛(中家河、下半河、赵岙)。

  其它事项说明

  1.本通告仅针对今年就读城区小学的户籍生(即2022年6月1日前落户在丹东或丹西街道的适龄儿童)。若小学毕业时申请继续就读城区初中学校,将重新组织报名,审核相关就读材料,并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按顺序、分批次安排学校; 

  2.当学区户籍生人数超过该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类别及申报或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其中城郊村村民视同户籍生中的“一表生”,同类情况按时间先后顺序安排。教育集团学校若有校区招生满额时,原则上优先在集团内调剂; 

  3.以住宅房产等条件报名的进城就读新生不完全遵照以上学区范围安排,视各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同类情况按房产证登记日期先后顺序安排;

  4.户籍挂靠在中心城区单位集体户口的,不视作学区生,视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5.丹东、丹西街道户籍的插班生安排,视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6.下发名单到学校之前,所有适龄儿童不得更改户籍或监护人房产信息;

  7.“学位限制”政策已于2020年6月1日开始实施,房产证办证日期和落户时间在2020年6月1日之后的将被限制学位,原则上一户房产六年内只享受一个小学学位(同一家庭户孩子除外)。如果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片区学校同一学段就读的,则顺序同类排后;

  8.人才子女入学根据《进一步做好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象教〔2022〕3号)文件执行;“多孩”子女入学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教基〔2022〕20 号)文件执行;

  9.大目湾区域的学区划片待县民办义务教育规范方案确定后再另行公布;

  10.综合考虑我县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开发、棚户区改造、教育规划调整等因素,城区中小学的学区范围将根据今后形势变化进行适度调整。

编辑: 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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