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4月3日1时12分,乐清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系外地动车返乐人员筛查中发现。目前,正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并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排查到的人员已纳入管控,接触场所已完成消毒,相应区域已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感染者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3月24日,该感染者女儿陪同其前往上海某医院看病。
3月30日,乘动车D3141(2车厢16F)与女儿(2车厢16D)从上海返乐。17时05分,到达乐清站。17时17分,乘坐弟弟自驾车前往柳市镇前西垟村,女婿陪同。17时40分,到达西兴路81号家中,此后居家隔离。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属地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乐清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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