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3.1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07.1%,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4.1%;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16.4亿元、转移性收入922.9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2862.48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4.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9%,增长11.6%;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4.4亿元和转移性支出713.66亿元,支出合计2862.48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2.市级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87.52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增长9.7%;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16.4亿元和转移性收入769.4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273.39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2.9亿元,完成预算的90.6%,增长18.5%;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4.88亿元和转移性支出805.61亿元,支出合计1273.39亿元。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94.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负增长13.2%;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79.97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93亿元、调入资金14.48亿元、上年结转452.1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2444.08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36.18亿元,完成预算的85.7%,负增长1.4%;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6.16亿元;调出资金213.4亿元;结转下年478.34亿元。
2.市级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95.81亿元,完成预算的83.2%,负增长17.9%;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79.97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9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4.45亿元、上年结转166.18亿元、调入资金4.2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473.61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0.98亿元,完成预算的68.4%,增长9.2%;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525.26亿元;调出资金100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12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66.27亿元;结转下年203.9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51亿元,完成预算的97.7%;加上上年结转2.08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9.6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78亿元,完成预算的91.8%;调出资金6.43亿元;结转下年0.43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25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加上上年结转1.7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4.0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调出资金3.67亿元;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0.05亿元;结转下年0.3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0亿元,完成预算的99.5%;上年结转588.64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1.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结转下年667.63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7.1亿元,完成预算的91.7%;上年结转372.69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9.14亿元,完成预算的99.8%;结转下年410.65亿元。
(五)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等有关情况
增强财政政策针对性有效性,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98亿元。二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围绕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市级财政支出31.8亿元重点支持打造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三是支持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建立健全财政科技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全市科技支出增长16.6%。四是大力实施数字经济。市级财政支出4.7亿元支持实施数字经济提质倍增行动,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强化财政政策资金保障能力,全面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全面落实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改革。制订出台基本公共服务、城市建设维护等五个重点领域七个方面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支持提升城市能级。二是积极申报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全年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301亿元,增长16.7%。三是强化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市级财政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筹集162亿元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四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牵引和资金撬动作用。迭代升级“微担通”政策工具,推出“惠通”“速通”政策性融资担保产品,服务对象超7000户。创新“财政+保险”机制,设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保险,运用市场工具平滑跨期财政支出,提升财政适配公共风险能力。
不断改善和增进民生福祉,积极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一是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时足额保障疫情防控经费,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5亿元。二是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梳理到人到户的基本民生政策91项,全市统一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等六项基本民生支出保障标准,惠及群众42万人。三是支持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全市教育支出284.4亿元。四是支持灾后重建。市级财政紧急下拨救灾补助资金2.5亿元、争取中央救灾资金1.4亿元,支持“烟花”“灿都”台风受灾地区灾后恢复重建。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动城乡深度融合发展。一是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市支出16.5亿元继续帮助对口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支持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加大乡村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市级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实施“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及市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三是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加大生态环境整体保护力度,支持实施山水林田湖海生态修复工程,深化碧水行动。争取世行贷款1.5亿美元,推进宁波城镇生活垃圾智慧分类项目,为践行双碳战略探索宁波经验。
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持续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全市首次统一应用“智慧财政”系统编制2022年预算。二是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扩大纳入直达机制的地方配套资金范围,细化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管理、监督监管等工作。三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对新增政策和项目全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四是坚决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制订出台建立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实落细。五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加强政府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等制度,抓实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六是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加强重点领域财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2022年预算草案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3.66亿元,增长7%;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59.47亿元和转移性收入693.2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2696.42亿元。
拟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9.34亿元,增长10%;加上预备费27.35亿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3.47亿元、转移性支出376.26亿元,支出合计2696.42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2.市级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307.68亿元,增长7%;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59.47亿元和转移性收入614.4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081.62亿元。
拟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72亿元,增长13.8%;加上预备费7亿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82亿元、转移性支出549.08亿元,支出合计1081.62亿元。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14.47亿元,负增长11.3%;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16.28亿元、转移性收入496.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2127.65亿元。
拟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12.76亿元,增长4.7%;调出资金10.86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4.3亿元;年终结转299.73亿元。
2.市级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21.54亿元,增长14%;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16.28亿元、转移性收入227.4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465.29亿元。
拟安排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6.44亿元,增长51.4%;市对区(县、市)转移支付607.3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3.68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67.13亿元;年终结转110.74亿元。
(三)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62亿元,增长46.3%;加上上年结转0.43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26.08亿元。拟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8亿元,增长31.4%;调出资金9.28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63亿元,增长27.6%;加上上年结转0.31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5.97亿元。拟安排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25亿元,增长12.3%;调出资金4.69亿元;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0.03亿元。收支相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四)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05.87亿元,增长5.4%;上年结转667.63亿元。拟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7.75亿元,增长6.7%;结转下年745.75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85.27亿元,同口径增长6.8%;上年结转618.52亿元。拟安排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11.66亿元,增长6.5%;结转下年692.13亿元。
三、切实做好2022年预算执行工作
(一)加强统筹,着力推动财政政策提升效能。对标对表中央政策,结合宁波实际、把握政策机遇、加大创新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全面提升政策时度效。精心组织实施减税降费,强化政策宣传,简化办理程序,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税费支持政策。强化部门和单位各项收支管理,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调剂盘活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强化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联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和杠杆效应,改进政府投资项目支持方式,建立以资本金方式注入国企、促进国有资产壮大,再到国有资本运营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以财政政策的“实”和“效”助力实现发展的“稳”和“进”。
(二)深化改革,探索推动共同富裕有效路径。充分发挥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优势,适度强化市级在统筹协调跨区域事务方面的职责,逐步强化财政分配在“扩中”“提低”上的调节功能。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强转移支付精准性,促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探索建立目标明确、步骤清晰、水平合理、保障到位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标准体系,构建体系化、集成化的“钱随人走”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规范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更加精准。持续深化财政数字化改革,运用“智慧财政”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广到市以下转移支付,确保资金精准高效拨付到受益对象和项目单位,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和储备,完善项目预算分年度安排机制,推动跨年度预算平衡。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合理加快使用进度,强化债券资金使用事中、事后监管,更好发挥对投资的拉动作用。以绩效为导向,健全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区(县、市)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将绩效管理成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监管,构建全方位财政风险防控体系。统筹发展与安全,实行地方政府综合承受能力评估及应用,严格新增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政策提标扩围的事前评估,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建立县区财政运行监测和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稳定增长机制,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推动更多财力下沉,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强化社保基金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多渠道社保风险准备金筹措机制。严肃财经纪律,组织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体系,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进一步提高财政透明度,推进预决算公开扩面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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