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严峻的防疫形势下,竟然仍有人违反防疫政策,未经隔离检查,擅自从重点疫区“混”入新区。5月3日,杭州湾新区公安便查处两起逃避疫情防控检查的案件。
案例一
据悉,违法行为人晏某、闫某系货车驾驶员,王某、决某是新区某物流公司调度员。4月17日,王某、决某联系身在重点疫区的驾驶员晏某,让其驾驶黄牌厢式货车携带有关物品前来新区,又委托另一新区驾驶员闫某作为接头人共同参与。
当晚20时许,新区公安接到防疫办报警后,指挥中心第一时间通知交警大队与杭州湾新区派出所,最终在该物流公司门口成功将晏某、闫某拦截。
在完成14+7隔离后,杭州湾新区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行为人晏某、闫某、王某、决某进行处罚。
案例二
2022年4月19日下午2时许,违法行为人范某从重点疫区坐车至杭州湾新区西高速附近,随后提前下车步行至高速防疫卡口,抱着侥幸心理,趁设卡工作人员不注意步行进入新区,企图逃避防疫检查擅自离去。
经新区公安机关研判,第一时间成功将范某拦截,经检测范某核酸及抗原结果呈阴性。在完成14+7隔离后,5月4日,庵东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行为人范某进行处罚。
3月31日,宁波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就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作出明确。
警方提醒:
对于疫情期间,逃避防疫检查、不落实防疫管理措施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杭州湾新区公安将始终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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