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杨售卖的“上头”电子烟
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陈璐萍 汪梦雯 文/图
近年来电子烟作为香烟替代品,逐渐受到烟民的青睐,但某些不法分子却利用社交媒体贩卖起一种“上头”电子烟产品。今天,海曙检察院通报了一起案件,宁波一名“00后”小伙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21年7月的一天,小杨的朋友小李烟瘾犯了,于是通过微信向小杨购买电子烟。小杨在明知该电子烟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情况下,仍向他的上家唐某以3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支电子烟,并以跑腿送货的方式卖给了小李。同时还偷偷向小李承诺:“我这个电子烟可是个好货,包上头,不上头包退货。”后经鉴定,小杨提供的两支电子烟的烟油内均检出ADB-BUTINACA(合成大麻素类)成份。
“上头”的电子烟外表与普通电子烟相似,但烟油里却添加了合成大麻素。吸食后导致所谓的“上头”,轻则头晕呕吐,精神恍惚,重则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相比传统毒品大麻更易成瘾,危害也更大!
2021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这意味着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近日,小杨被海曙区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检察官提醒
由于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毒品成本低,又常常伪装于电子烟之中,披着“时尚”的外衣,隐蔽性更高,加上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毒贩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加速了合成大麻素类毒品的传播和销售,青少年在强烈的新鲜感冲击下,有时难免会被冲昏头脑,从而酿成大错。
2022年5月1日我国《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了。规定电子烟零售业务应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据悉,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子烟弹主要成分是甘油、丙二醇、食用香精以及尼古丁,其中食用香精是能够让电子烟实现多种口味的重要成分。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看到“上头电子烟”“合法上头”“合法飞行”等相关字眼时,要保持高度警惕,切莫因一时好奇迈出涉毒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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