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能源电力绿色转型,发展新型储能不可或缺。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遴选出省“十四五”第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力求引导浙江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
新型储能是除抽水蓄能电站之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主要包括电化学储能、抽汽蓄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
它作为新型电力系统中可在源、网、荷“三侧协同”发力的关键性变量,具备建设周期短、调节速度快、运行效率高、技术路线多元等优势,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保障能源安全、催生能源产业新业态具有积极意义。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商业模式基本成熟,参与电力市场机制基本健全,有效提升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后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十四五”期间,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300万千瓦左右。
同时,《规划》进一步细化了各个区域的建设目标,浙北与萧绍区域电网(主要包括杭嘉湖绍)2025年储能规模将达到120万千瓦以上、东部沿海区域电网(主要包括宁舟温台等沿海地区)135万千瓦以上、浙西南区域电网(主要包括金衢丽山区)45万千瓦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明确了5大重点任务——
支持多元应用,推动储能规模发展。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发展,提升常规电源调节能力,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
鼓励试点示范,推动核心技术进步。开展多元储能技术路线研究示范,探索新型储能运营模式,推动新型储能的数字化改革和融合发展。
完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确立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优化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模式,健全新型储能项目激励机制。
规范行业管理,提升建设运行水平。完善新型储能技术标准体系,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强化新型储能安全及消防管理。
加大政策扶持,壮大关联产业体系。加大储能行业金融支持,加快新型储能全产业链建设,重点培育杭州、宁波、湖州等地建设国家储能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目标谋定,仍需项目支撑。《规划》还遴选出了第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宁波共有5个项目入选。其中,电源侧储能示范项目涉及国能宁海电厂百万机组电化学储能辅助AGC调频项目(宁海县)、大唐乌沙山电厂“火电+储能”联合AGC调频项目(象山县),二者储能方式均为磷酸铁锂电池。
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宁波杭湾建中变储能电站(杭州湾新区)、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独立储能电站(余姚市)入选,二者储能方式均为磷酸铁锂电池。
用户储能示范项目,涉及浙江LNG三期项目配套液态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北仑区),储能方式为液态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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