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董娜 通讯员戚朝 文/摄
记者今天从市税务局获悉,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从2022年起,企业可以在每年10月申报期申报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真金白银”的税收支持,将切实帮助创新型企业降低成本,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图为企业人员介绍生产运营情况。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鼓励企业持续加强研发具有‘四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在创新之路上轻装前行。”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2021年10月,我国首次允许企业在10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提前对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相当于让企业提前至少3个月享受全年四分之三的优惠,而国家税务总局此次印发的公告,将该政策举措转化为了制度性规定,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支持科技创新。
“得益于这项税收优惠政策,我们预计第三季度就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00余万元,这为我们加大研发力度、提升产品性能打下了一剂强心针!”宁波杜亚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高海江说。
图为税务人员推送最新政策。
杜亚机电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曾入选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近年来,企业全面进军智能家居行业,每年在技术研发方面投入的资金超过7000万元。近期由于人力物力成本攀升、原材料价格上涨,企业资金周转一度紧张,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红利给了企业底气和信心。下一步,企业将不断加大在窗帘电机、直流电机等领域的研发力度,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核心竞争力。
图为税务人员走访企业。
为精准释放政策红利,市税务部门加强与科技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获取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名单,点对点开展宣传辅导;同时,利用税收大数据精准判别可享受企业范围,实现“政策找企”,并组建专家团队做好信息化推送和网格化管理。此外,建立政策落实“对账单”,做好跟踪式的后续管理,对企业遇到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确保企业能够在今年10月份应享尽享红利。
去年,我市共有5300余家企业提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近260亿元,极大激发了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此次新政出台预计受益的企业会更多,金额会更大。税务部门提醒,企业在10月征期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未选择享受的,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一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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