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8月1日起,浙江纸质票据将只作为电子票据的换补手段,成为全国首个实现财政票据100%电子化管理的省份。
据了解,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纸质财政票据整合改版的通知》规定,除住房类票据以外的其他47种纸质票据,将全部整合为全国统一式样的浙江省财政通用票据。
省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8月1日起,浙江省财政通用票据为单联票据,需要通过全省财政票据管理平台开具打印,手工开具无效,且在开具纸质“浙江省财政通用票据”的同时,对应生成财政电子票据,并按照“电子票据名称”入账,除可保障所有纸质票据皆可通过网上浙江省电子发票(票据)综合服务平台(dzpj.zjzwfw.gov.cn)查验真伪外,同时为财政票据的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提供了基础性条件。
近年来,随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稳步推进,电子化监管手段日趋成熟,浙江财政电子票据覆盖程度领跑全国。目前,全省共有3.75万家单位实施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累计开票17.58亿张、金额3.24万亿元,财政票据电子化率达99%,稳居全国第一。
与财政电子票据普及同步推进的是各类定额票据、部分专用票据、竖版医疗票据等纸质票据的取消和替代。
如医疗票据,它是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本轮财政票据改革中,省财政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联合推动全省同期停止使用竖版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及竖版换开纸质票据。但对于银龄等特殊群体,浙江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并没有“一刀切”。如管理改革后,虽然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再提供横版医疗电子票据换开纸质票据服务,但也会根据患者需要提供横版医疗电子票据纸质打印件。另外,有困难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也可以向当地财政票据管理部门申请使用纸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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