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方芳 徐如霞
“姑姑,我是你儿媳妇的表弟,你还记得我吗?”“姑丈,我是你远方亲戚,我女婿车坏了,能不能先借我点钱?”……一男子通过聊天套近乎、冒充老年人亲戚等方式,编造借钱理由先后骗取3名老年人近万元养老钱。今天,象山检察院通报了该起案件,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22年5月的一天,戴某某至茅洋乡洋岙山村,看到一名老年人独自在农田里干活,于是动起了坏脑筋。戴某某主动上前打招呼,说自己是她儿媳妇的表弟,随后佯装打电话开始“演戏”,在这通假电话中向老人透露,急需去买工地材料。挂完电话,戴某某转头向老人求助借钱,称自己身上钱不够,并承诺当天就会还回来。老人听信了戴某某的说辞,马上回家拿了4000元借给他,之后打电话向儿媳妇核实,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经查,戴某某本人年逾六十,先后因诈骗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这次,他又重操旧业,为诈骗钱财,专门骑电瓶车在农村寻找较为年迈的老年人为目标,通过聊天套近乎、冒充老年人亲戚等方式,取得老年人的信任,继而编造借钱理由欺骗老年人,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共诈骗三名老年人近万元。
综合戴某某具有累犯、诈骗老年人财物、未退赔被害人损失、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象山检察院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法院采纳并当庭宣判。
检察官提醒
戴某某冒充亲戚对老年人实施诈骗屡次得手,被诈骗的被害人均为80岁左右。犯罪分子冒充亲戚进行诈骗屡次得手,具有一定普遍性,应引起注意。老年人若是遇到陌生人借钱,务必要谨慎出借,并及时与子女沟通。同时年轻人也要多关心老人,向他们讲述防诈防骗新闻,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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