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冷湖天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审查批准,这是我国出台的首部暗夜星空保护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共22条,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主要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区域划定、适用范围、设施管理、部门职责、法律责任、罚则等内容。《条例》将青海冷湖天文观测环境区域划分为暗夜保护核心区和暗夜保护缓冲区,重点是保护夜间光学观测环境。
根据《条例》,在青海冷湖天文观测环境暗夜保护核心区内,严格控制光源种类和亮度,所有户外固定夜间照明设施的照射方向应当低于水平线向下30度,禁止规划建设对当地天文观测环境产生影响的项目,禁止开展影响天文观测环境的活动。在冷湖天文观测环境暗夜保护缓冲区内,所有户外固定夜间照明设施的照射方向应当控制在水平线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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