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市上下勠力同心、众志成城,全力抗击新一轮疫情。但仍有个别网络平台账号持有人制作、传播虚假信息,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宁波市网信系统加强属地网站平台管理,加大网信执法力度,会同公安部门重拳出击整治各类虚假涉疫信息。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10月19日,微信视频号“甬城某某”发布“大白排200米长龙防疫”“志愿者和居民接力配送物资”两个视频,将其他地方抗疫人员集结出发、志愿者配送物资的视频移花接木,宁波市网信办依法约谈该微信视频号持有人,责令立即撤下相关视频,并进行警示教育。
10月18日,余姚网民金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散播“余姚市泗门镇已经六个初筛阳性了”的虚假涉疫信息,因其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处理。
10月18日,北仑网民李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散播“前宋村发放物资的是阳性”的虚假涉疫信息,因其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处理。
10月16日,北仑网民施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散播“碧水云台那个爷爷去了舞厅传给了孙子”的虚假涉疫信息,因其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施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10月15日,象山网民冉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个人抖音号散播“石浦出现了阳性”“今天全厂做核酸,发现了阳性”等虚假涉疫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10月14日,北仑网民王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新浪微博散播“天一封了”的虚假涉疫信息,因其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处理。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宁波市网信办将始终坚持对虚假涉疫信息“零容忍”态度,积极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编造、散布、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网信部门再次提示,网站平台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请广大网民切实提高对网络虚假信息的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为坚决彻底打赢疫情防控硬仗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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