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夜游。俞永均/摄
中国宁波网记者 俞永均
来自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460元,同比增长5.9%,较全省平均水平高出7437元,在11个地市中位居第二,仅次于杭州。
收入增速呈现回升态势。按常住地分,宁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902元,同比增长5.5%,较上半年扩大了0.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26元,同比增长6.7%,较上半年扩大1个百分点。显示出三季度居民增收状况进一步向好,与经济增长速度的变化幅度相近,体现出我市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较强。
收入结构进一步均衡。从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29212元,同比增长2.9%;经营净收入10460元,增长2.6%;财产净收入6096元,增长9.5%;转移净收入8692元,增长19.9%。前三季度,宁波居民收入能够保持稳定增长且增速较上半年进一步提高,一方面离不开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的稳定增长,另一方面离不开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的亮眼表现。四项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53.6%(工资性收入)、19.2%(经营净收入)、11.2%(财产净收入)和16.0%(转移净收入),工资性收入仍占绝对主体,四项收入结构更加均衡。
收入水平保持领先。前三季度,宁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902元,较全省平均水平高5770元,位居全省第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26元,较全省平均水平高7088元,位居全省第三。
从居民收入看,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均高于GDP增速,城乡收入比值为1.62,同比下降0.02,差距进一步缩小;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15.8%,高于农村居民9.1个百分点,继续保持领先增长。
“宁波市居民收入无论是在水平、增速还是结构上都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趋势,体现出了较强的韧性和弹性,为宁波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副队长、新闻发言人金小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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