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轨迹有交集者请立即报备
2022年11月20日0-24时,宁波市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7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上述病例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已排查到的密接人员均已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涉及我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点击查看: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对照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如发现自己与该病例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请务必规范佩戴口罩,请勿前往药店购买退烧类药物,及时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来(返)甬人员主动报备,主动检测
目前仍在国内疫情风险地区的人员,提倡暂缓来(返)甬。如确需来(返)甬,请速向所在村(社区)、单位、酒店报备,并扫描返甬码主动申报,配合落实好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居家注意事项,请点击此处查看)等健康措施。(因疫情风险地区动态频繁更新,请以最新更新情况为准。)
其他人员按要求落实“落地检”等核酸检测要求:
①省内、市外来(返)甬人员实行“3天2检”;
②省外来(返)甬人员,需在抵甬后落实“三天三检三不”措施,即3天内核酸每天1检(其中第1天在入甬后1.5小时内完成“落地检”),3天内不参加10人以上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健身娱乐场所等)和重点机构(学校、培训机构、养老和托幼机构、监所等),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就医。
三、在甬市民朋友请做好个人防护
①乘坐公共交通、进出公共场所和密闭空间内,应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出现口罩变湿、变脏等情况需及时更换口罩;
②外出归家或接触公共物品后,应第一时间做好手消毒;
③核酸检测时要规范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聚集、交谈;咳嗽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遮掩。
④继续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各类人群应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坚持做好“六还要”等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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