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出头的张茵(化名)是一名热衷消费的女性,虽然家庭条件不错,但由于花钱如流水,逐渐入不敷出,便开始找人借钱。在把身边的人借了个遍后,她陷入了网贷,整天在各种平台上忙于拆东墙补西墙,欠款本息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精神病鉴定不是“后悔药”
“这位女士来我们这里申请精神病鉴定时,她的欠债已经上千万元。”姚文鸣说,对于张茵及其家人主动提出的精神病鉴定诉求,他们根据相关规定最初并未予以受理,不过随着案件审理的推进,司法部门也为她提出了精神病鉴定的申请。
“于是我们马上对她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并结合一系列的专业评估,最终确定她在借钱过程中不存在精神问题。”姚文鸣告诉记者,像张茵这样希望通过精神病鉴定来回避法律问题的人并不在少数,而除了这些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者,还有一些受害者也经常误把精神病鉴定当作自己的“后悔药”。
“前段时间,有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投资亏了好几百万元,每天都吃不下睡不着,甚至产生轻生念头,她的家人带她来我们这里申请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希望能通过这种方式把钱要回来。”姚文鸣说,这位老太太平时就喜欢炒股理财,跳广场舞时认识了一个自称能带她赚大钱的老头,一开始她还将信将疑,随着时间久大家熟了,她便放心地和对方签了投资合同,但很快她就发现自己投资的几百万元石沉大海,那个老头姓甚名谁家住在哪,一概不知,气急攻心差点晕过去。
和张茵的鉴定结果相似,这位老太太也被认定为“事发时并无精神问题”。也就是说,她在签合同时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为真正有需要的人
提供切实帮助
姚文鸣说,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有正规的鉴定流程和适应对象,能为真正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切实帮助。让他记忆犹新的一个鉴定案例,是一个做建材生意的杨老伯(化名),他在经营过程中因违规存储违禁物品被刑事拘留,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受司法部门委托,宁波市康宁医院司法鉴定所为杨老伯做了精神病鉴定,结果发现杨老伯因患脑血管疾病,在进行违法行为期间已有精神问题,继而导致他做出违法行为。
“由于精神疾病的影响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如果是部分影响,有可能可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如果是严重影响,可评定无刑事责任能力。这个老伯最后被评定了无刑事责任能力,被法院免于处罚,而且被送到了专业机构接受治疗。司法鉴定以证据说话,而不是看是否有利于当事人,需要保持公平公正。”姚文鸣这样表示。
宁波晚报记者 吴正彬 通讯员 徐芷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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