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8日)是江北区新马路13号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项目签约的第一天。宁波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系统显示,该项目目前已经完成100%签约!
根据规定,该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生效。
截图自“宁波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系统”
这个项目涉及拟征收总户数19户,均为住宅,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拟征收地块的具体四至范围为:
东至鄞慈镇路停车场(不含)
西至姚宅(不含)
南至92919部队机关幼儿园(不含)
北至新马路
具体门牌为:新马路13号(如有出入,以江北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
这个地方,大致在江北区中心小学北面、白沙医院南面。
征收地块位置示意,仅供参考,最终以相关部门征收范围为准。
地块现状航拍。记者 施文/摄
根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其中:
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最终比准价格为28750 元/平方米,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5%给予补助。
选择产权调换补偿的,产权调换房屋房源为孔浦安置房三期(期房),最终比准价格为2373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分别约为62平方米、83平方米、94平方米、108平方米、119平方米、128平方米,共19套。
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予签约搬迁奖励,每户低于2万元的,按2万元奖励;否则,不给予奖励。
根据规定,该项目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具体起止时间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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