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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鲜灯”说不 高新区三菜场率先试水
2023-07-26 18:41: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同一只新鲜宰杀的鸡,在“生鲜灯”和改造完的灯光下的还原度对比

  中国宁波网记者王岚 廖业强 通讯员 张璐 樊为民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违者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宁波市场情况又怎么样?

  “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由来已久

  与其他地市一样,消费者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问题在宁波由来已久。

  去年,记者专门走访宁波市区多处菜市场、商超和商铺,发现“生鲜灯”在市场上使用普遍,几乎随处可见。

  采访中,经营户表示,使用了“生鲜灯”,会让生鲜产品看上去颜色更鲜亮,显得很新鲜,也更吸引人。

  特别是一种灯罩鲜红、光源为多点式LED小灯的“生鲜灯”,由于其光照强又密集,会使红色在强光下投射到食物上,进而严重影响物品的真实“外貌”。

  记者了解到,“生鲜灯”很容易在网上买到,根据光源的强度、稳定性等,从十几元到八九十元一盏不等。

  记者在几个改造完不久的菜市场里,发现肉类、海鲜、熟食摊几乎都用上了吊挂式“生鲜灯”。经营户们表示,因为感觉菜场统一安装的灯光不够明亮,这让生鲜产品看上去显得灰暗,所以他们就自费采购来这些“生鲜灯”安装。

灯光改造后的肉铺与尚未改造的肉铺猪肉显示明显不同

  宁波曾从控制色温来规范“生鲜灯”使用

  2021年12月10日,宁波市地方标准《DB3302/T 1125-2021 菜市场建设布局规范》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首部菜市场地方立法《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的配套标准,从菜市场的建设要求、功能布局、交易区以及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对菜场提出了统一要求,其中就有对百姓特别关心的交易区尤其是肉类、熟食卤品和水产等交易区的照明问题作出了规定。

  “在对老百姓的反馈进行整理时,发现有不少老百姓反映买回的肉、海鲜等,没有在菜场里看到的那么新鲜,质疑是菜市场使用的灯光产生了误导。对此,我们专门对菜市场进行了走访调研,并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作出规范。”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伍晓茜参与了《规范》的制定,她介绍,针对老百姓的需求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标准的“5.2照明”中对菜市场各交易区灯光的色温、显色指数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照明标准,灯光一般按色温区分,3300k以下为低色温,发出的光偏红偏暖,大部分的暖光都是这个色温。这个色温的光给人以温馨舒适的感觉,俗称暖光,肉类、熟食类交易区就比较喜欢用这种灯,对此,我们规定以上摊位应选择色温在2500k-3300k区间、显色指数不低于80%的光源,这样可以较好地还原食材的真实性。”她说。

  另外,记者了解到,《规范》是本地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且只作为菜市场改造提升的引领性要求。

  菜市场“生鲜灯”已在逐步整治

  今年以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借助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第三方测评等手段,进一步促使各地菜市场逐步规范照明。

  如将“市场照明设置规范、安全”纳入到了最新版《宁波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测评标准》中,通过季度市场第三方测评公示,倒逼市场主动规范场内照明设施。一季度测评结果公示后,新增74家市场实施场内照明设施局部改造。

  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中,新增“生鲜灯”规范要求,通过创建,督促一部分菜场率先完成规范“生鲜灯”配置;计划通过3年,全市229家放心农贸市场基本能实现“照明设置规范、安全、还原农产品本色”的放心要求。

  目前,这一专项行动已取得一定效果,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有214家启动灯光照明改造工程,其中完成改造并符合标准的市场140家,预计年底全市超七成农贸市场将告别“美颜灯”,还原生鲜“本色”。

  高新区将率先打造样板区

  长期以来,因为我国对“生鲜灯”规范使用缺少可依据法律法规,致使“生鲜灯”“整治难”尴尬局面。

  此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与之相应地,法律责任也得到了明确。《办法》明确,销售者如果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可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注意到,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以个体散户为主的突出特点,《办法》按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基本原则设置法律责任。

  那么,什么样的灯光既能满足经营户对照明的需求,又可以不误导消费者?宁波高新区的三家菜市场计划做样板。

  记者了解到,根据高新区菜市场都是街道下属市场特性,此次改造费用将由街道承担。提供灯具的则是专业从事灯具出口制造的高新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赛尔富电子有限公司。

  此次,公司派出技术人员等,一家家实地走访菜市场,为相关经营户“量身定制”合适光源。“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同食品分类,我们分别设计了冷及暖光灯,通过灯光色度的调整,可以使食品呈现最接近本色的色泽,且不破坏食品本身的新鲜度。”企业销售主管瞿海军表示,高新区菜场所需灯具预计明天可生产完毕,后天起现场安装。

编辑: 蔡嘉妮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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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鲜灯”说不 高新区三菜场率先试水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3-07-26 18:41:00

同一只新鲜宰杀的鸡,在“生鲜灯”和改造完的灯光下的还原度对比

  中国宁波网记者王岚 廖业强 通讯员 张璐 樊为民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违者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宁波市场情况又怎么样?

  “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由来已久

  与其他地市一样,消费者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问题在宁波由来已久。

  去年,记者专门走访宁波市区多处菜市场、商超和商铺,发现“生鲜灯”在市场上使用普遍,几乎随处可见。

  采访中,经营户表示,使用了“生鲜灯”,会让生鲜产品看上去颜色更鲜亮,显得很新鲜,也更吸引人。

  特别是一种灯罩鲜红、光源为多点式LED小灯的“生鲜灯”,由于其光照强又密集,会使红色在强光下投射到食物上,进而严重影响物品的真实“外貌”。

  记者了解到,“生鲜灯”很容易在网上买到,根据光源的强度、稳定性等,从十几元到八九十元一盏不等。

  记者在几个改造完不久的菜市场里,发现肉类、海鲜、熟食摊几乎都用上了吊挂式“生鲜灯”。经营户们表示,因为感觉菜场统一安装的灯光不够明亮,这让生鲜产品看上去显得灰暗,所以他们就自费采购来这些“生鲜灯”安装。

灯光改造后的肉铺与尚未改造的肉铺猪肉显示明显不同

  宁波曾从控制色温来规范“生鲜灯”使用

  2021年12月10日,宁波市地方标准《DB3302/T 1125-2021 菜市场建设布局规范》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首部菜市场地方立法《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的配套标准,从菜市场的建设要求、功能布局、交易区以及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对菜场提出了统一要求,其中就有对百姓特别关心的交易区尤其是肉类、熟食卤品和水产等交易区的照明问题作出了规定。

  “在对老百姓的反馈进行整理时,发现有不少老百姓反映买回的肉、海鲜等,没有在菜场里看到的那么新鲜,质疑是菜市场使用的灯光产生了误导。对此,我们专门对菜市场进行了走访调研,并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作出规范。”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伍晓茜参与了《规范》的制定,她介绍,针对老百姓的需求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标准的“5.2照明”中对菜市场各交易区灯光的色温、显色指数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照明标准,灯光一般按色温区分,3300k以下为低色温,发出的光偏红偏暖,大部分的暖光都是这个色温。这个色温的光给人以温馨舒适的感觉,俗称暖光,肉类、熟食类交易区就比较喜欢用这种灯,对此,我们规定以上摊位应选择色温在2500k-3300k区间、显色指数不低于80%的光源,这样可以较好地还原食材的真实性。”她说。

  另外,记者了解到,《规范》是本地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且只作为菜市场改造提升的引领性要求。

  菜市场“生鲜灯”已在逐步整治

  今年以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借助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第三方测评等手段,进一步促使各地菜市场逐步规范照明。

  如将“市场照明设置规范、安全”纳入到了最新版《宁波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测评标准》中,通过季度市场第三方测评公示,倒逼市场主动规范场内照明设施。一季度测评结果公示后,新增74家市场实施场内照明设施局部改造。

  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中,新增“生鲜灯”规范要求,通过创建,督促一部分菜场率先完成规范“生鲜灯”配置;计划通过3年,全市229家放心农贸市场基本能实现“照明设置规范、安全、还原农产品本色”的放心要求。

  目前,这一专项行动已取得一定效果,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有214家启动灯光照明改造工程,其中完成改造并符合标准的市场140家,预计年底全市超七成农贸市场将告别“美颜灯”,还原生鲜“本色”。

  高新区将率先打造样板区

  长期以来,因为我国对“生鲜灯”规范使用缺少可依据法律法规,致使“生鲜灯”“整治难”尴尬局面。

  此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与之相应地,法律责任也得到了明确。《办法》明确,销售者如果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可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注意到,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以个体散户为主的突出特点,《办法》按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基本原则设置法律责任。

  那么,什么样的灯光既能满足经营户对照明的需求,又可以不误导消费者?宁波高新区的三家菜市场计划做样板。

  记者了解到,根据高新区菜市场都是街道下属市场特性,此次改造费用将由街道承担。提供灯具的则是专业从事灯具出口制造的高新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赛尔富电子有限公司。

  此次,公司派出技术人员等,一家家实地走访菜市场,为相关经营户“量身定制”合适光源。“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同食品分类,我们分别设计了冷及暖光灯,通过灯光色度的调整,可以使食品呈现最接近本色的色泽,且不破坏食品本身的新鲜度。”企业销售主管瞿海军表示,高新区菜场所需灯具预计明天可生产完毕,后天起现场安装。

编辑: 蔡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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