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批集采方案正式公布,开标地点回到了上海。
10月13日晚间,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2)》,将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采购文件显示,此次集采的开标时间为11月6日,开标地点在上海市奉贤区,上午申报信息,下午确认供货地区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按照相关规定,全国药品集采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日常工作并具体实施。前八批集采也大多选择上海作为开标地点,不过也有例外:2022年7月的第七批集采在江苏南京开标,2023年3月的第八批集采在海南陵水开标。此次第九批集采则是回到上海。
采购周期上,采购文件明确,各品种各地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此前8月28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曾发布《关于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当时公布的药品填报范围涉及195个药品品规,包含44个品种,而根据最新的采购文件,此次包括42个品种,其中近50%是注射剂型,包括降压药乌拉地尔注射剂型、激素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剂、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阿昔洛韦注射剂型等多款注射剂等。
药品集采面向竞争更为激烈的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是参加集采的重要条件。2020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化学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工作启动。
米内网数据显示,已落地执行的七批化药集采中,注射剂分别有3个、1个、3个、8个、29个、27个、27个品种被纳入,合计98个品种;第五批、第七批、第八批集采中,注射剂品种占比分别达51%、47%、69%。注射剂高度依赖院内市场,相关品种能否中标,将对某一品种的市场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拟中选规则上,药品集采先确定入围企业,再确定拟中选企业。拟中选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三选一:“单位可比价”≤同品种最低“单位可比价”1.8 倍;“单位可比价”≤0.1 元;“单位申报价”降幅≥50%的(降幅以《采购品种目录》对应规格最高有效申报价为基数进行计算)。第二个条件是同品种按“最高‘单位可比价’/最低‘单位可比价’”计算比值进行排序,存在下列任一情况的最高单位可比价企业不获得拟中选资格,若最高单位可比价相同,则顺位较高的企业不获得拟中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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