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者 施文
海曙区政府今天(10月31日)作出征收决定,决定对南门三市地块二号(武警支队地块)旧城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该项目征收范围,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博洋集团(不含)、北至河流。具体门牌地址:启文路157弄10号(上述门牌地址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以上门牌均包括支号,个别门牌如有遗漏,或与实际不符的,以海曙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
项目涉及总户数25户(不含未经登记建筑)。其中住宅24户,涉及房屋建筑面积约0.19万平方米(不含未经登记建筑);非住宅1户,涉及房屋建筑面积约0.2万平方米(不含未经登记建筑)。
该征收项目南侧,是由滨江和建杭合作开发的一个楼盘“滨建潮映府”,地块于今年5月底出让,其上开发的商品住宅毛坯均价限34300元/平方米。
征收项目所在区域航拍图。图片来源:“海曙国投”微信公众号;结合现状标注
据同步公布的征收补偿方案,该项目内被征收住宅预评估比准价格为27310元/平方米。住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按期签约、搬迁的,总计可获房屋评估价值35%的补助和奖励;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源为后仓恒立地块安置房(暂名,期房)、预评估比准价23070元/平方米。
该项目签约期限为20日,具体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确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在签约期限届满后可视情况延长一定时间作为续签期,具体续签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在签约期限内所有被征收人签约比例达到80%的,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80%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不生效,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项目搬迁期限截止日期为签约期限届满后第60日止,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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