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佳
通讯员钟法王文琪
近日,北仑法院柴桥法庭内,一场因遗嘱引发的家事纷争在“芦江大阿嫂”的不懈努力下得到平息。
“终于不用担心没地方住了。”涉及纠纷的老人深深鞠了一躬,向“芦江大阿嫂”表达谢意。
这是一个再婚家庭。婚后两年,老爷子去世,留下遗嘱,说明个人所有的一套房屋在其死后归前妻的女儿所有。前妻的女儿凭遗嘱要求老太太搬离居所。
“上不违法意,下不拂人情。”家事案件十分特殊,大部分纠纷夹杂着复杂的情感因素。“再严谨的判决,也比不上双方当事人均满意的调解。”法庭把调解作为解决此次纠纷的优先选择。
2017年,柴桥法庭在浙江省率先引入驻庭民间调解组织,与街道合作培育“芦江大阿嫂”家事调解工作室,5名调解员每天轮流进驻法庭,并持续对案件跟踪回访。
这场纷争,遗嘱明确了房屋归属,而作为合法夫妻,老人是可以主张居住权的。“大阿嫂”们背对背进行调解,讲法之规定、谈人之常情,在谆谆引导、温情感化下,达成调解方案——老太太从居住的房屋中搬离,另外租房,按照20年的生活时间计算,由老爷子前妻的女儿一次性支付10余万元补偿老太太。
案结,事了,人和,在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征程中,宁波法院“集群”努力,融入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生动诠释这边“枫”景独好。
群众亲切地称呼梁弄法庭为“老区法庭”。为进一步护航“红村”发展,梁弄法庭设立“共富产业司法服务站”,打好“党建联盟+定向服务+精准治理”司法组合拳,与以横坎头村为核心的8个“红锋共富联盟”成员村进行“契约化结对”,及时回应乡村振兴中的法律需求,共同解锁“共富密码”。
在宁波,52家人民法庭扎根在青山绿水间、江南古镇里,聚焦城市、城镇、山区、渔港等不同区域群众的司法需求,创新司法供给形式,搭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有效平台,不断开拓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新路径。
象山法院石浦法庭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价值,化“被动”为“主动”,化“坐堂问案”为“海上开庭”,深入海岛渔村、渔船码头开展巡回审判,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结合法官的建议,我们能更专业地解决纠纷。”镇海区澥浦镇十七房村的村干部说。澥浦法庭探索“一村一建议”机制,每年都会对收案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村(社)的具体情况制定司法建议。
宁海县深甽镇地域辽阔、村落分散。为了不落下一位群众,深甽法庭在大里村、龙宫村等偏远山村挂牌成立5家“山里法庭工作室”,为百姓“搭脉问诊”。
每月,江北区洪塘街道、电商园区都会收到洪塘法庭发出的一份“报告”,“云分享”辖区纠纷类型、园区涉诉情况等,“帮助我们及时掌握辖区纠纷动态,对基层治理中可能会面临的问题及潜在风险进行预判。”洪塘街道相关负责人说。
在坚持中焕发生机,在发展中发扬光大。宁波法院插上“数智”翅膀,以共享法庭为抓手,落实诉讼服务、化解纠纷、基层治理、普法宣传“四大功能”,建强村社、镇街、特设“三大类型”的共享法庭,激发治理活力,让纠纷化解进入“快车道”。
“法官,谢谢你,店里已经给我更换完车辆大灯,真没想到这件烦心事能这么快解决。”电话里,购车者王先生向鄞州法院联系法官连声道谢。
王先生在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高档轿车,提车一段时间后在洗车时发现大灯起雾、右侧大灯日行灯有黑点。4S店拆开大灯后向厂家报告,厂家承认大灯有瑕疵,但拒绝更换。王先生不满意4S店处理结果,向潘火街道市场监管所投诉。
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找到共享法庭。共享法庭的联系法官了解情况后,协同市场监管所调解员,与生产厂家多次沟通,释明风险,解释相关法律,最终厂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大灯。
实用好用也管用的共享法庭,在宁波已由“盆景”变“风景”。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共享法庭镇街160个、村社2716个、特设384个,指导调解65692次,化解矛盾纠纷54476件,普法宣传5256场,覆盖50余万人次。
历经甲子“枫”正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宁波法院司法实践中正进一步发扬光大,焕发新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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