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毛雷君
随着各种短视频平台兴起,不少人梦想成为网红主播。然而,这当主播也不是人人都适合,要想成为网红更加不易,如果对自己没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和把控,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记者近日接触的一个案例就给大家提了个醒:主播不是那么好当的。
深夜直播6小时,签约主播压力过大住院
“00后”小潘姑娘(化名)老家在安徽,从小随着父母在宁波学习生活。今年3月,她和宁波华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约,成为一名网络主播。但没想到,这个决定给她带来不少麻烦。
按照父亲老潘(化名)的说法,小潘的直播时间都在深夜。“公司要求每次直播6个小时,还有各种要求,一旦没有完成,就得不到分成。为此,孩子的压力很大。有一段时间甚至情绪崩溃,还出现了幻听等情况,甚至严重到需要住院。作为家长,我们很担心。”这个时候老潘才发觉,女儿似乎并不适合这个工作,和当初的美好想法有很大出入。
于是,老潘要求小潘停止直播,在家休养。谁知,没过多久,他们就收到了公司的起诉书。公司以小潘单方面违约为由,按照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要求小潘赔偿6万元。这下子,老潘一家更加慌了。
“钱没赚到,压力大到身体出问题,现在又要我们赔钱。这叫我们怎么办?”老潘非常着急。
“这个直播也没有卖货,就是所谓的表演才艺,我女儿就是一个普通人,说是经过培训就成了艺人,我也不知道她表演啥,感觉就是被洗脑了。”老潘认为,小潘身体出现问题,是公司给的压力太大造成的,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同时要求免去6万元赔偿。
“我们没赚到钱,还要赔偿6万元,我看就是霸王条款,就是坑年轻人。”老潘一直坚持自己的意见。
不过,记者没有见到小潘。老潘说,女儿最近都不愿意接触陌生人。
涉事公司大门紧闭,已经搬到其他地方办公。记者 毛雷君/摄
“压力大家都有,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根据老潘提供的信息,记者来到宁波华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不过,记者看到,该地址墙上的公司名字为宁波华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老潘提供的信息并不一致。而且,现场大门紧闭,并没有工作人员。
记者通过网络公开信息联系上了该公司负责人王先生。王先生告诉记者,这两家公司存在互相持股的情况,虽然名称和注册地址不一样,但有一段时间共用一个地址。目前,因为房租到期,公司已经搬到了另外一个地方办公。
“我们公司的签约主播不只一个,现在是小潘单方面违约,没有完成公司的考核指标,所以我们走了司法程序,希望她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王先生称。
“现在社会,谁没有压力?作为成年人,既然签约,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也是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其承担应有的责任。”说到直播的工作压力,王先生这样表示。
公开信息显示,宁波华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其法人代表同时也是宁波华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监事。
据记者了解,两家公司作为原告,最近两年都有数起合同纠纷案件。
最新进展: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公司放弃索赔
12月5日,记者联系上涉事公司法律顾问陈律师,他向记者透露了更多信息。
“当时签约的时候,公司给了小潘2万元签约费。”陈律师说,根据合同约定,签约主播每个月至少要完成25天的直播,且每次开播时间不少于6小时。但具体时段并没有固定,可以由签约主播自行决定。
“上岗前,公司对小潘进行了相关培训,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和便利条件,就是希望能保证直播顺利进行。”陈律师告诉记者,但小潘第一个月仅直播了15天,没有完成公司要求,还将公司微信拉黑。在多次联系沟通无果之后,公司进行了民事诉讼。按照合同约定,公司可以要求小潘赔偿6万元的损失。“但根据小潘的实际情况,现在只要求她退还之前的2万元签约费,不再提出其他要求。”陈律师告诉记者,12月5日中午,经过法院调解,他们已经和小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和解。
陈律师坦言,出现问题的签约主播不只小潘这一个。“有的主播一旦签约拿到了签约费,就不好好履行合同的约定,甚至失联,给公司业务造成不少困扰。有些网络主播可能存在和多个公司签约的情况。”
法律界人士提醒,对于文娱公司、经纪公司来说,应基于公平原则合理设置双方权利义务,并对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尽到应有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对于从事网络直播的主播、艺人来说,在与公司签约之前,应深入了解该行业的真实状况,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特别是涉及己方义务、己方责任承担的条款,对于不明之处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详细解释说明,警惕公司利用优势地位设置不对等合同义务,切忌“一签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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