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宁波,有孩子家长发帖称,自费78000元让儿子读幼儿园反被园方起诉索赔110余万元,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导火索竟然是双方5000元的退款纠纷,引发关注。
该家长发文称,儿子就读当地一家幼儿园,一年学费餐费7万多元。今年8月29日,幼儿园发送了退费申请表,载明退回金额16068元,家长对此金额没有异议。9月12日,其收到园方打来的8479元,因没有收到全部款项(少退了7500余元,但家长称是5000元退学费),便与园方沟通。园方财务告知:只退8479元,之前的金额是自己算错了。随后,其发了几篇要求园方退款的网帖。“10月13日,我发现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才知道被幼儿园‘天价’起诉了。”
该家长晒出疑似幼儿园的起诉状显示,原告园方与被告该家长一方合同于8月到期,但被告在社交平台发表4篇文章,如“宁波幼儿园大避雷”“退退退,下头下头”等煽动性字眼……抹黑原告以及原告的老师、管理人员,以不实言论对原告作出恶意的攻讦和批评,甚至编造事实、恶意诽谤、破坏园方名誉等,(园方)产生极大经济损失,被告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19000元,并停止侵害原告名誉权行为等。
12月18日,记者联系上该家长。她发来了法院相关案号以证实,并表示欢迎明年1月4日来围观。
记者联系上园方。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太清楚,看最后的法院判决好了,并相信法院的判决。
随后,记者联系上另一位女士,她自称是幼儿园股东。该女士介绍,起因是学校老师没经批准,私下将有误的退费表发给了该家长,该家长有部分在读费用没有交费,相关费用需要扣掉,双方对费用产生了争议。“从我这一层,已经给她道过歉,我们也承认在管理上有失误。但家长咬着不放,拒绝沟通,要求按照发过来的金额进行退费。”她表示,双方沟通有相应的聊天记录,但家长不管不顾,坚持要求退款,多次发帖,甚至诅咒、人身攻击,曝光相关私人信息。
“家长态度是这样,我们想说,沟通没有任何意义了。”该女士还透露,此事公安部门都曾介入调解,“因为看了这些帖子,差不多有十几二十几个家长,还有潜在的,没有跟我们讲的,可能直接选择不来了。所以,我们实际上的损失绝对不止100多万,一个孩子一年的学费都是七八万。”她表示,明年1月4日,此案将进行开庭。“(相关证据)我们都进行了取证,并进行了公证。”
对此,该幼儿园所属的宁波鄞州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回复称,该幼儿园属于民办营利性幼儿园,相关费用有自己的标准。至于园方将家长告上法院,属于双方民事纠纷。
按照该家长提供的案号,记者通过当地司法热线12368查询发现,该案的确将于2024年1月4日,在当地鄞州区法院开庭审理。
对此,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潘兴旺律师表示,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另外,受害人为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如果园方认为幼儿未入园与名誉权被侵犯有因果关系,园方应举证予以证明。即使确实是因为侵权行为造成幼儿未入园的损失,也不能将家长未入园的全部费用作为主张赔偿的数据,还应除去相应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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