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王岚 通讯员 项瑶池
生鲜灯被明令禁止使用已有一个多月了,市场情况如何?象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回头看”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有商户耍起了“小聪明”:如通过在白炽灯外面套红色塑料袋,在展示柜底部增设红色灯带、紫色灯带等方式,继续给鲜肉等生鲜产品“加色”。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任何给生鲜食品增加“美颜”效果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希望经营户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给灯套塑料袋
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爵溪街道一家生鲜猪肉门店里,其中一盏已经整改过的白炽灯被套上了红色塑料袋。执法人员经过比对发现,照明设施产生的红光,一定程度上造成类似“生鲜灯”的效果,干扰消费者的判断。
“以为灯具换过就行了,套个红袋子照着,猪肉卖相会更好看,现在知道这也是不可以的,我们马上就改。”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猪肉摊位老板马上取下了袋子。
执法人员还发现,在另一家鲜肉铺,店铺内悬挂的是标准的白炽灯,但摆放鲜肉的展示柜里却增设了带颜色的灯带,影响了鲜肉本来的色泽。
执法人员介绍,“生鲜灯”并不是简单定义为发出红光的灯,要根据灯具有无对食用农产品的实际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显著改变、有无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来判断。
如:直接使用明显改变感官性状的照明设施对生鲜食用农产品进行照射;使用有色物件,造成实际反射光线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加套有色塑料袋在正常灯具上、在灯泡表面涂抹红色物质等行为均是不可取的。
在发现上述情况后,象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商家进行了宣传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摘除红色塑料袋、拆除红色灯带等。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群众如发现有商家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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