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报料热线:81850000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  >  热点聚焦
新规实施:托育机构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
2024-04-02 07:56:44 稿源: 人民日报  

  4月1日起,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的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对托育机构的办托条件、托育队伍、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养育支持、安全保障、机构管理等评估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标准》明确,托育机构是由单位(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或个人创办,由专业人员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照护服务的机构。托育机构应取得提供托育服务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应明确注明“托育服务”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应设有满足婴幼儿生活游戏的生活用房及适当的辅助用房。

  根据《标准》,托育机构应具备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一键式报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婴幼儿生活场所安装监控设备且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在日常生活与活动中向婴幼儿渗透安全教育,应确保婴幼儿受教育率达到100%。定期面向婴幼儿家长开展安全教育。此外,《标准》明确,托育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扫一扫,中国宁波网装进手机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中国宁波网(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

Copyright(C) 2001-2024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7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407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1850000 举报邮箱:nb81850@qq.com

新规实施:托育机构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

稿源: 人民日报 2024-04-02 07:56:44

  4月1日起,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的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对托育机构的办托条件、托育队伍、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养育支持、安全保障、机构管理等评估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标准》明确,托育机构是由单位(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或个人创办,由专业人员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照护服务的机构。托育机构应取得提供托育服务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应明确注明“托育服务”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应设有满足婴幼儿生活游戏的生活用房及适当的辅助用房。

  根据《标准》,托育机构应具备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一键式报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婴幼儿生活场所安装监控设备且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在日常生活与活动中向婴幼儿渗透安全教育,应确保婴幼儿受教育率达到100%。定期面向婴幼儿家长开展安全教育。此外,《标准》明确,托育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编辑: 杨丹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