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河南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自己从霸王茶姬离职后,店方在店内张贴了一张公告,公开了她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
公示截图 来源:网络
有媒体报道称,该女子表示事后曾联系门店,门店回复称仅贴了1个小时,是为了给督导看。但据百姓关注此前报道,涉事霸王茶姬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员工与顾客发生争执遭投诉,公告是为安抚顾客,上面的身份证信息是假的,不是该名员工的,告示也从来没有贴出来过。
随着舆论发酵,霸王茶姬官方账号在7月15日发文称,公司已要求门店立即“撤销公示”,对涉事门店负责人与区域管理负责人进行停职调查,并成立专项小组赴当地进行信息和情况核实,“并要求门店一起联系该伙伴,进行道歉和慰问。”
霸王茶姬发布情况说明 图源:霸王茶姬官方微博
事件引发了网友对该公司管理方式的不满以及对员工隐私权的关注,还有网友质疑,门店行为是否已触犯法律。
“身份证号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且有一定的隐私属性,即便是如同霸王茶姬所说的‘假’身份证号,也存在违法行为。”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王逸芸律师在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应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如果是冒用第三人的身份证号,是对第三人个人信息的不当使用;如果是自己编的号码,虽然不涉及对身份证号权益的侵犯,但公民的姓名也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使用、公布他人姓名也应当遵循必要性原则。”
“在通过姓名、肖像等信息组合能够识别出员工身份的情况下,霸王茶姬公开员工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已超出必要的限度,侵害了员工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王逸芸介绍称,隐私成立的条件之一是信息处于隐秘状态,且不为社会公众普遍知悉。即便霸王茶姬因内部管理需要,需要公开员工的个人信息,也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
王逸芸认为,该事件属于用人单位的内部管理问题。店方在公告中提到员工“多次违反公司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与社会公众无关,并无公告的必要。另外,员工是否违规也仅是单位的一面之词,未经司法判决,这种情况下单位对外公布员工的姓名及违规事实,超过了必要性原则。“如果用人单位公示劳动者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内容与实际不符,有侮辱、诽谤的过错,其行为缺乏依据并具有过错,而且已经对劳动者造成了影响,可以认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名誉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应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
该女子在发帖中还提到,自己遭遇了店长“打压”。王逸芸表示,如果职场霸凌确实存在,则涉及侵权,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公司霸凌以及员工个人霸凌,受霸凌员工应根据霸凌行为实施主体的不同,而选择对应的维权方式。“但在实践中,往往职场霸凌通过言语或者排挤行为等进行,较难进行证据固定,从而维权困难。”
“公示还提到,对该员工给予开除拉黑处分,三年内不得从事霸王茶姬任何相关工作,这一决定并没有什么法律依据,也没有法律效力。”王逸芸强调,“从另一方面讲,如果员工认为用人单位属违法辞退,也有请求法院判决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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