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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坚持严管厚爱结合 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2024-07-24 07:34:06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时代大潮奔涌不息,百舸争流勇者当先。任何远大的目标,都离不开人的奋进。宁波要如何更好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以“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样板担当为全国全省大局多作贡献?近年来,我市持续打出预警提醒、澄清查诬、精准问责、容错纠错、回访教育“组合拳”,不断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贯通纪法情理,宽严相济重实效

近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产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学明收到由北仑区纪委监委下发的《承诺提醒单》和《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红色预警清单》,预警清单中列举的招标前、中、后不同阶段8类个性化廉政风险点就像一份“体检报告”,提醒着相关工作人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未病需先防,既病则防变,是对党员干部的真正关心爱护。不止在北仑,海曙、余姚等地通过“一件事”问责预警机制、预警提醒函等举措,把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贯穿于日常监督各环节,最大限度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为干部担当作为保驾护航。

在激励担当作为上靠前一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政策策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执法“四种形态”,以严肃、负责、慎重的态度科学公正处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日常工作实践中,市纪委监委健全分工协作、集体把关的问责会商机制,对问责对象、责任划分、定性处理等进行集体把关、综合考量。率先出台《常见违纪行为量纪指引(试行)》,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违纪案件的量纪行为纳入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推动常见违纪案件在处分尺度把握、纪法规定适用上更加精准规范。

彰显纪法威严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做好暖心关爱回访系列工作。奉化区探索制定《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评价工作办法(试行)》,通过“正反”双向评议和权重计分综合考评方式,使得回访评价更加中肯全面、科学合理。江北、象山等地实行“一人一策”个性化回访方案,根据受处理处分干部的个人实际针对性开展回访。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还联合出台了《宁波市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用制度的“铁杠杠”变“软任务”为“硬约束”。

据统计,今年1月至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回访总人数达797人次,向有关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不影响使用建议119条,推动进一步使用、提拔干部41人,实现解心结、顺心气、鼓干劲的良好效果。

强化容纠并举,严管厚爱促担当

“启动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系宁波市内首次探索,且在过程中并没有出现谋取私利的行为,我认为符合容错纠错条件。”日前,象山县纪委监委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对一起某局干部未正确履职案件是否予以容错进行集体会商。考虑到该干部系工作创新出现失误,决定予以容错,免予追究责任。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既要对问题精准稳慎处置,又要善于容错纠错,鼓励先行先试。市纪委监委把《浙江省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作为推进容错纠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操作书、路线图,进一步细化制定《容错纠错要点一览表》《宁波市容错纠错操作规程》等配套制度,编印容错纠错指导性案例,为基层更好开展容错纠错工作提供指引和参考。

在日常监督执纪问责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容纠并举,慈溪、宁海等地建立问责调查和容错评估同步启动制度,正确区分故意与过失、因私与因公、违规与试错,让纪律执行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实施容错31起43人,其中容错免责24起35人,容错减责7起8人,有力营造了“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浓厚氛围。

做实澄清查诬,激浊扬清净生态

2003年9月24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鄞州区湾底村调研时,对村庄发展寄予殷切期望。20多年来,湾底村老书记吴祖楣和村委班子一直牢记嘱托,带领湾底村从贫困落后村发展为乡村振兴示范村。但发展道路上难免有人不理解,面对不实举报,吴祖楣内心很委屈,他期盼着流言蜚语能够早日平息。鄞州区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后,对其予以澄清并开展回访,不实举报者因诽谤罪受到法律惩处。受到诬告陷害的湾底村老书记吴祖楣如释重负,激动地说:“我十分感动、感恩,充分体会到了组织的温暖和厚爱,我将不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继续在新农村建设道路上担当作为。”

为规范维护信访秩序,严肃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市纪委监委在全省率先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出台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并在此基础上继续探索制定《宁波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操作细则》,海曙建立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协办会商机制,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释放“党组织就是担当者、实干者坚强后盾”的强烈信号。

在打击诬告陷害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有效形式和途径,为蒙受“不白之冤”的干部澄清正名,积极帮助其消除不实影响,保护其干事创业积极性。

“经核查,反映你在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征迁工作中收受贿赂检举控告的问题失实,现对你当面澄清……”在镇海区九龙湖镇长宏村“两委”会上,接到镇纪委同志送来的《澄清通知书》,党总支书记洪海波长舒了一口气。

对失实检举控告,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推进“失实必澄清、澄清两回访”工作意见(试行)》,精心打造澄清正名、澄清提醒、澄清回访套餐,最大限度消除不良影响。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融合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形式为136名党员干部、10个党组织(单位)澄清,开展澄清回访121次,形成了激浊扬清、激励担当的良好效应。 

甬派客户端宁波日报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甬纪轩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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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坚持严管厚爱结合 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2024-07-24 07:34:06

时代大潮奔涌不息,百舸争流勇者当先。任何远大的目标,都离不开人的奋进。宁波要如何更好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以“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样板担当为全国全省大局多作贡献?近年来,我市持续打出预警提醒、澄清查诬、精准问责、容错纠错、回访教育“组合拳”,不断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贯通纪法情理,宽严相济重实效

近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产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学明收到由北仑区纪委监委下发的《承诺提醒单》和《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红色预警清单》,预警清单中列举的招标前、中、后不同阶段8类个性化廉政风险点就像一份“体检报告”,提醒着相关工作人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未病需先防,既病则防变,是对党员干部的真正关心爱护。不止在北仑,海曙、余姚等地通过“一件事”问责预警机制、预警提醒函等举措,把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贯穿于日常监督各环节,最大限度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为干部担当作为保驾护航。

在激励担当作为上靠前一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政策策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执法“四种形态”,以严肃、负责、慎重的态度科学公正处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日常工作实践中,市纪委监委健全分工协作、集体把关的问责会商机制,对问责对象、责任划分、定性处理等进行集体把关、综合考量。率先出台《常见违纪行为量纪指引(试行)》,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违纪案件的量纪行为纳入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推动常见违纪案件在处分尺度把握、纪法规定适用上更加精准规范。

彰显纪法威严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做好暖心关爱回访系列工作。奉化区探索制定《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评价工作办法(试行)》,通过“正反”双向评议和权重计分综合考评方式,使得回访评价更加中肯全面、科学合理。江北、象山等地实行“一人一策”个性化回访方案,根据受处理处分干部的个人实际针对性开展回访。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还联合出台了《宁波市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用制度的“铁杠杠”变“软任务”为“硬约束”。

据统计,今年1月至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回访总人数达797人次,向有关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不影响使用建议119条,推动进一步使用、提拔干部41人,实现解心结、顺心气、鼓干劲的良好效果。

强化容纠并举,严管厚爱促担当

“启动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系宁波市内首次探索,且在过程中并没有出现谋取私利的行为,我认为符合容错纠错条件。”日前,象山县纪委监委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对一起某局干部未正确履职案件是否予以容错进行集体会商。考虑到该干部系工作创新出现失误,决定予以容错,免予追究责任。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既要对问题精准稳慎处置,又要善于容错纠错,鼓励先行先试。市纪委监委把《浙江省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作为推进容错纠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操作书、路线图,进一步细化制定《容错纠错要点一览表》《宁波市容错纠错操作规程》等配套制度,编印容错纠错指导性案例,为基层更好开展容错纠错工作提供指引和参考。

在日常监督执纪问责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容纠并举,慈溪、宁海等地建立问责调查和容错评估同步启动制度,正确区分故意与过失、因私与因公、违规与试错,让纪律执行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实施容错31起43人,其中容错免责24起35人,容错减责7起8人,有力营造了“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浓厚氛围。

做实澄清查诬,激浊扬清净生态

2003年9月24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鄞州区湾底村调研时,对村庄发展寄予殷切期望。20多年来,湾底村老书记吴祖楣和村委班子一直牢记嘱托,带领湾底村从贫困落后村发展为乡村振兴示范村。但发展道路上难免有人不理解,面对不实举报,吴祖楣内心很委屈,他期盼着流言蜚语能够早日平息。鄞州区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后,对其予以澄清并开展回访,不实举报者因诽谤罪受到法律惩处。受到诬告陷害的湾底村老书记吴祖楣如释重负,激动地说:“我十分感动、感恩,充分体会到了组织的温暖和厚爱,我将不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继续在新农村建设道路上担当作为。”

为规范维护信访秩序,严肃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市纪委监委在全省率先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出台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并在此基础上继续探索制定《宁波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操作细则》,海曙建立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协办会商机制,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释放“党组织就是担当者、实干者坚强后盾”的强烈信号。

在打击诬告陷害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有效形式和途径,为蒙受“不白之冤”的干部澄清正名,积极帮助其消除不实影响,保护其干事创业积极性。

“经核查,反映你在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征迁工作中收受贿赂检举控告的问题失实,现对你当面澄清……”在镇海区九龙湖镇长宏村“两委”会上,接到镇纪委同志送来的《澄清通知书》,党总支书记洪海波长舒了一口气。

对失实检举控告,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推进“失实必澄清、澄清两回访”工作意见(试行)》,精心打造澄清正名、澄清提醒、澄清回访套餐,最大限度消除不良影响。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融合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形式为136名党员干部、10个党组织(单位)澄清,开展澄清回访121次,形成了激浊扬清、激励担当的良好效应。 

甬派客户端宁波日报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甬纪轩

编辑: 陈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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