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对市医疗保障局“一刀切”要求机构缴纳自签署医保协议以来,所使用医保基金金额的百分之二一事颇有争议。【相关新闻:山西临汾医保局催缴“违规金” 是“自查自纠”还是“强制罚款”?】
多家定点医药机构还向潮新闻记者反映,临汾市医疗保障局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过程中,或存在“翻旧账”“从新不从旧”的问题。
12月9日,临汾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部分都是做到查处有据可依。
医药机构工作人员:
被“翻旧账”但不敢不缴罚款
在采访过程中,一个医药机构的工作人员王晨(化名)告诉记者,现在有规定,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虽然可以用药,但对部分特定性别的药品做了限制。“男性顾客无法使用自己的医保卡为女性购买药品,成年顾客不能购买儿童药品,除非绑定了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才可以正常购买。”王晨解释道。
“然而在前些年,男性顾客是可以为女性购买药品,不需要特别的证明。”王晨说,市医疗保障局在上述规定出台后的查处过程中,以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为名,对定点医药机构做出处罚。
王晨认为,这种行为就是“翻旧账”,但大家又不敢不缴罚款。“医保基金的使用金额一般能占到药店营业额的百分之六七十,如果不认罚,可能明年医保局就不再和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这样损失更大。”
山西某药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张敏(化名)也向记者证实王晨的说法。她类比说,“按照医疗保障局规定,我可以做三件事情,但是等我做完了,他们告诉我第一件事现在不能做了,并且要处罚我,我认罚。但是没过多久,又告诉我现在第二件事也做不了了,又要处罚。” 张敏说,她们是正规企业,肯定会自觉规范诊疗服务,不做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但是架不住医疗保障局随着新规定的出现,对以前的事情做处罚,而且不止一项。
不过,王晨与张敏表示,无法提供相关被处罚证明等。
医疗保障局回应:
做到查处有据可依
关于此事,潮新闻记者也采访了临汾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
针对上述情况,工作人员称,存在并不意味着合理。此前没有文件提到过男性可以购买女性特定药品,或女性可以购买男性特定药品,“只是说可能当时在缺乏技术支持的情况下,有些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后来技术升级后,上级部门筛选出了可疑线索,我们再到现场进一步核实,有些线索是查否了,也有些是落实的。”
工作人员解释称,事实上早在2000年左右,相关部门就对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使用有明确规定,“在家庭共济政策出台之前,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仅限于个人使用,有些药品的说明书中也做了规定。如药品说明书中明确注明仅限儿童使用,如果成人账户购买了,就相当于用个人账户替他人购买药品,所以我们在数据筛选的过程中会将这种情况视为违规。如果该药品系成人、儿童都可以使用,那说明是成人可以使用、购买的。”
工作人员也强调,各级医保部门在进行检查时,基本都是针对近两年的数据进行核实调查。“我们也在逐渐摸索,然后慢慢完善各种监管手段,包括通过大数据筛查疑点进行落实处理等,但是都做到查处有据可依。”
此前的医保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书。图源:受访者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医保部门有权对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但在执法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等。即使医保局有权对过去的行为进行审查,也应遵循程序正当原则,如给予被处罚的定点医药机构充分的陈述、申辩机会,举行听证等,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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