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派客户端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徐莹莹
记者从宁波交警处获悉,为了规范道路行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8月8日起,市区部分路口、路段将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指示的;
⑤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⑦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⑧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⑨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标志指示的;
⑩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海曙区

江北区

鄞州区

同样是8月8日起,余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复用、启用一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⑤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⑥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⑦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⑧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编辑: 陈晓怡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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