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存在超期限冻结账户、违规绑定他人借记卡等问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被罚款38万元,3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处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榆金监罚决字〔2025〕18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因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被罚款38万元。
同时,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阳光支行行长李小虎、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阳光支行客户经理张忠林,因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超期限冻结账户);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兴榆路支行员工高斌,因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违规绑定他人借记卡),均被处以警告处罚。

编辑: 陈晓怡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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