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翟某在母亲去世后隐瞒不报,仍然拿着母亲的存折冒领养老金,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骗取16万余元。记者26日从北京东城法院获悉,翟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其退赔16万余元发还社保中心。
男子翟某没有工作,长期以来都是依靠母亲刘老太每月几千元的养老金度日。2022年4月,刘老太因病在河北省三河市去世,并在当地火化安葬。由于担心失去经济来源,翟某并未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母亲死亡,办理养老待遇终止手续,而是隐瞒母亲的死讯,每月继续拿着母亲的存折到银行领取养老金。
2024年6月,因刘老太已超过12个月未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暂停了刘老太的养老金发放。此后,街道曾多次联系翟某为其母亲办理资格认证。
眼看事情瞒不下去了,翟某通过路边小广告找到办假证的人员,伪造了母亲的火化证及死亡证明,死亡日期改为2024年8月5日。随后,翟某向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提交了这份伪造的死亡证明。
社保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与民政殡葬系统进行信息比对,发现系统记录刘老太的死亡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社保中心与街道一起找到翟某进行核实,翟某却一口咬定母亲的死亡时间为2024年8月5日。社保中心又联系了三河市殡仪馆,通过档案确认刘老太的实际死亡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此,翟某冒领养老金的事彻底败露。
2025年1月,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在两年多的时间里,翟某共骗取养老金16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2025年3月底,翟某被提起公诉。
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翟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认罚,法院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翟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其退赔16万余元发还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东城法院周浩法官表示,参保人员去世后,其亲属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并办理养老待遇终止手续。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随着大数据、跨部门信息共享等技术手段不断完善,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也越来越容易被识破。此案也为心存侥幸企图薅国家“羊毛”的人敲响警钟,任何违规骗取、冒领社保待遇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严惩。
编辑: 陈晓怡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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