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目前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以及有关法学专家和法律工作者进行座谈,征求对该法律草案的修改补充意见。
针对《物权法(草案)》规定的“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洪学军博士认为,针对目前农民大量向城市流动,很多农村房屋空置的实际情况,可否采取一些变通的方式,提高农村房屋的利用率。比如,让城镇居民用法定租赁的方式取得农民宅基地的长期使用权。这样,农民离开土地后也可以有相对固定的一笔收入,而若干年后他们回到农村,也不存在无房居住的问题。律师范云也认为,应该允许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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