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我们这里出现了收取活人土葬费的怪事……”日前,开县渠口镇居民致电本报反映有关情况。7月29日,本报记者为此前往当地采访,发现渠口镇茶香村借殡葬改革乱收费现象突出,竟出现了“收取活人土葬费可打折”的怪事。对此,重庆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市纪委、市民政局等部门已立案调查。
活人预交土葬费可打折
29日上午,我们来到距开县县城十几公里外的渠口镇,当被问起殡葬改革的事儿,镇上居民对交钱就能土葬的说法无人不知。
居民称,自从1998年全县实行殡葬改革后,他们这里被划定为火化区,人死后实行火葬,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镇里出现了一些怪事——只要向村里或者镇政府交够规定的钱,照样可以土葬。一位开殡葬用品店铺的大姐说,1998年要土葬交2000元就行,1999年涨到了2500元,从2000年开始涨到了3500元。据原渠口镇相农村1社社长田方学讲,相农和茶香原来是两个村,如今已合并成茶香村,而收取活人土葬费是从1998年开始的,当时不少村民预交了土葬费。
经村民指引,记者来到了81岁的刘美芝家。当问起预交土葬费的事时,刘老太的女儿徐船贵说道:“爹死得早,是老娘一手将我们四姊妹拉扯大的,如今老人辛苦了一辈子,做儿女的,谁不想为老人埋个全尸呢?”经我们再三要求,刘老太的女婿黎兴洋出示了刘美芝的土葬费收款收据,上写“2000年12月24日,交款户名黎兴洋,相农村3社刘美芝土葬费2500元。”收据上还盖有“开县渠口镇相农村民委员会”的章。黎兴洋说,当时土葬费涨到了3500元,村干部称如果事先预交土葬费可以打折,就这样,经讨价还价后村里收了他2500元。随后,我们翻山越岭来到一个叫坎上水井湾的地方,一座新坟孤零零地出现在红薯地里。据村民介绍,这是去世不到一个月的李佑芝老人的坟墓。李佑芝亲属出示的一张收据上这样写着:“1999年5月1日,黎兴久交李佑芝土葬费2000元。”上面盖有“开县渠口镇相农村民委员会”的公章。从收据上可看出,这位刚去世的老人在预交土葬费6年后去世。
村干部否认收取土葬费
针对村民们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渠口镇茶香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陈某。据他说,收取村民的不是土葬费,而是土葬保证金,只要村民自愿将土葬改为火葬,凭火化证到村里来就可以退回保证金,不存在收取土葬费的事情。当记者追问为何要收取刘美芝等人的活人土葬费时,这位村主任矢口否认收取过活人土葬费。
据渠口镇党委办公室一位姓谭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收取的3500元不是土葬费,其中,1000元是罚金,2500元是预交火化保证金,也没有收取过活人的土葬费,他们是严格按照上面的文件、法规执行的。
记者翻阅了《开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可以看出渠口镇应为开县划定的火葬区。而该办法第29条规定,严禁“以罚款代替火化”,各乡镇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改葬保证金。
副市长痛斥殡改乱收费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殡葬管理中心了解到,开县渠口镇“收取活人土葬费,借殡改乱收费”的情况引起了重庆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光国的高度重视,已责令市纪委、市民政局等部门对开县殡葬乱收费进行督察,对违规违纪事件,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对触犯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据殡葬管理中心业务科科长余肇文介绍,得知开县“收取活人土葬费”的情况后,陈光国十分震惊,他在全市殡改工作会上痛斥个别地区借殡改乱收费的做法。陈光国要求各区县政府尽快组织力量对当地殡葬乱收费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无法规依据、自立名目设立的殡葬乱收费和罚款规定一律废除,对违反殡葬法规的事件要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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