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8月12日消息(记者丁伟 通讯员蔡增辉)张先生为贪小便宜,花了200元钱买了辆电动车,结果却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你说“冤不冤”?今天上午,东胜派出所就抓获这么一个人。
10日早上王女士骑着电动车去体育馆办点事,结果出来的时候的发现自己停在一旁的电动车不见了,找了许久,还是不见踪影,这时,王女士意识到自己的车多半是被偷了,只好自认倒霉。由于工作较忙,王女士暂时把这事搁在了一边。而今天上午,王女士的爱人上班路过中兴路一家汽车修理店,无意间发现里面正在修理的一辆电动车很像王女士那辆被偷的电动车。王女士的爱人立即向警方报了警。几分钟后,东胜派出所的民警赶到了现场,在大量证据面前,张先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电动车是昨天花了200元从一小贩手中购得。
丈夫的碰巧和东胜派出所民警的及时出警,使王女士的车“完壁归赵”,而倒霉的张先生,也将为自己贪图小便宜付出代价,东胜派出所的民警蔡增辉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张先生将被处以拘留10天的处罚。贪心会为偷盗者的打开销赃渠道,也会使自己成为了又一个受害者。他希望广大市民要以张先生为鉴,不要贪图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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